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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銀行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自2003年開始的年度累積結匯金額,修正後將不會再是固定金額,新規定自2021年2月17日上路
  • 現階段年度累積結匯金額,企業5,000萬美元、個人500萬美元,未來央行會針對如企業國外借款匯入金額等特殊性質或類別,另外訂定額度
  • 而所謂特殊性質或特別項目,與可能會訂定多少額度等,央行並沒有在公告中透露,只表示修法目的是先取得法規上的彈性

中央銀行2月3日預告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自2003年開始的年度累積結匯金額,企業5,000萬美元、個人500萬美元,這適用時間達18年的額度,修正後將不會再是固定金額,央行會針對如企業國外借款匯入金額等特殊性質或類別,另外訂定額度。

而所謂特殊性質或特別項目,與可能會訂定多少額度等,央行並沒有在公告中透露,只表示修法目的是先取得法規上的彈性,目前正在進行銀行申報系統調整,如果外界沒有需要改正的意見,新規定於2月17日正式上路。

央行近來透過場外監理,發現企業利用國外借款匯入資金結售新台幣有明顯增加,如果到銀行實地查核發現有下列不合理情事,將會依據相關檢查結果做進一步處理。

1.為規避央行累積結匯金額之管理,以極低資本額增設新企業方式,創造每家每年5,000萬美元累積結匯金額。

2.向國外關係企業借款,短期內反覆匯入結售為新台幣,隨即又結購美元匯出,賺取額外匯兌利益。

3.從國外關係企業借入美元結售,停留新台幣帳戶未予運用。

4.向國外借入高利率外幣借款結售為新台幣,用於償還較低利率的國內借款。

央行表示向國外企業辦理外幣借款,應以原幣保留使用為原則,有實際新台幣用途部分再兌換成新台幣,不應該利用每年累積結匯額度作為炒匯途徑。國內目前新台幣資金豐沛,企業如果有資金需求可以向國內金融機構辦理新台幣借款。國外短期借款因未來有還本付息的外匯資金需求,國內企業可以利用換匯交易(FX SWAP),或標準型換匯換利交易(CCS),降低借款人匯率風險,且不須計入每年累計結匯額度。


為打炒匯,央行預告修正實施18年的年度累積結匯額度計算規則 (2021/02/04)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