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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整併過去住宅補貼與去年單身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的補貼對象,因此補貼戶數從原本6萬戶調高到12萬戶
  • 所得標準從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的1.5倍,放寬為2.5倍,且戶籍地不用與租屋地點同縣市
  • 以台北市為例,符合所得標準且單身未滿40歲者,每戶每月租金補貼金額為4,000元;單身40歲以上,或非單身者,每戶每月租金補貼金額為5,000元

內政部營建署12月16日表示,今年租金補貼將擴大辦理、名額加倍,並且首度將申請次數改為1年2次。第1次申請到2020年8月底截止,第2次將於2021年1月18日~2月5日受理申請。

今年整併過去住宅補貼與去年單身婚育租金補貼試辦方案的補貼對象,因此補貼戶數從原本6萬戶調高到12萬戶,所得標準從平均每人每月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的1.5倍,放寬為2.5倍,且戶籍地不用與租屋地點同縣市。

補貼對象區分為單身且未滿40歲,還有單身40歲以上或非單身者。以台北市為例,符合所得標準且單身未滿40歲者,每戶每月租金補貼金額為4,000元;單身40歲以上,或非單身者,每戶每月租金補貼金額為5,000元。

圖資來源:內政部


109年度租金補貼 (內政部)

2021年起台北市平均每月所得2萬5,241元,就可能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 (2020/11/14)

資料來源: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