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陸續推出支援勞工方案,對象包括所有勞工、減班休息(無薪假)勞工、失業勞工,以及企業都有;支援方案有紓困貸款、補助金等。
所有勞工都有機會可以申請的10萬元紓困貸款
適用對象:
- 年滿 20 歲有參加勞保的本國籍勞工,有受到肺炎疫情影響
- 沒有參加勞保,可以提出如工作收入資料的工作事實證明也可以
貸款內容:
- 每人最高貸款 10 萬元,貸款年數3年
- 貸款年利率 1.845%
- 勞動部補貼第 1 年利息
- 貸款名額 50 萬名
還款方式:
- 前 6 個月為寬限期,不用繳納本金
- 第 7 個月到第 12 個月攤還本金
- 第 2 年開始按月攤還本金跟利息
如何申請:
- 申請日期:自民國109年4月30日開始
- 申請地點:各承貸銀行(如下圖)
申請流程:
『減班休息勞工 (無薪假)』有 3 個計畫可以選擇
一、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更新日:109-04-24)
每月最高可領 1 萬 8,960 元
適用對象:
- 勞雇協商減少正常工時達到每 2 週 16 個小時以上
- 並且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
如何申請:
- 申請時間:即日起到民國 110 年 6 月 30 日為止
- 申請地點:向所在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個分署提出申請
補助標準:
- 對勞工
- 參加訓練課程,依實際參訓時數補助訓練津貼,補助標準比照基本工資每小時 158 元
- 補助時數不可以超過和受僱事業單位約定好的減班工時數
- 每月應達 16 小時以上,不超過 120 個小時,最高每月可以領到 1 萬 8,960 元的訓練津貼
- 對事業單位
- 辦理職業訓練課程補助,最高 350 萬元
- 補助項目: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教材及文具用品費、工作人員費等
- 聯絡資訊:
- 勞動力發展署:0800-777-888
- 勞動力發展署分署:
-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1306
- 桃竹苗分署:(03)485-5368#1911
-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1502
-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1308
-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2703
- 申請流程:
二、計畫名稱:安心就業計畫 (更新日:109-04-28)
每月最高可領 1 萬 1,000 元 (最長領 6 個月)
適用對象:
- 參加就業保險勞工
- 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民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 (放無薪假)
- 減班休息 (無薪假)期間達 30 日以上,並且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列冊通報
- 屬於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
- 或是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及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
- 若超過 65 歲,或是就業保險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2 款不得參加就業保險人員,經其雇主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並且符合上述資格者,也可適用
如何申請:
- 申請時間:自民國 109 年 3 月 27 日開放申請,可追溯到民過 109 年 1 月 15 日
- 申請地點:從開始減班休息 (無薪假)每滿 30 天的次日起的 90 天內,向工作所在地勞動力發展屬分署申請
補貼標準與期限:
- 核發標準:
- 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年內,現職雇主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 12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協議書所載減班休息期間的每月薪資差額的 50%,按月發給
- 協議薪資最低以勞動部公告之每月基本工資數額新臺幣(以下同) 2 萬 3,800 元核算。(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及非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不在此限)
- 補貼額度:
- 例如:某甲為全時受僱勞工,於實施減班休息日前 1 年現職雇主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 4 萬 5,800 元,與雇主協商減班休息期間的當月薪資為 2 萬 3,800 元,依其薪資差額將補貼 1 萬 1,000 元 =〔(4 萬 5,800 — 2 萬3,800) ╳ 50%〕
- 每人每月最高發給 1 萬 1,000 元,最長發給 6 個月
注意事項:
不得同時領取「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之訓練津貼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
聯絡資訊:
- 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47
- 勞動力發展署分署:
-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分機1411
(受理轄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 桃竹苗分署(03)485-5368分機1811
(受理轄區: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分機2121
(受理轄區: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分機1326
(受理轄區: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分機3323
(受理轄區: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臺東縣)
-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分機1411
三、計畫名稱:安心即時上工 (更新日:109-04-09)
每月最高可領 1 萬 2,640 元(最長領 6 個月)
適用對象:
- 在申請登記日前1年內,有勞保或是就業保險的投保紀錄就可以
如何申請:
- 申請時間:自民國109年4月13日開放申請,到民過109年12月31日
- 申請地點:到地方政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登記,等待推介、確認錄取後上工
薪津補助標準:
- 核發標準:每小時依基本工資 158 元補助,每月最高工作 80 個小時,每月最高補助 12,640 元,每人最長補助 6 個月。
- 發給薪資:工作薪津由用人單位,依據每月實際工作時數,在次月的 15 日前轉帳發給
聯絡資訊(55處):
- 24小時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電話:(02)2308-5230
- 艋舺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308-5231
- 北投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898-1819
- 西門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381-3344
- 景美就業服務站 電話:(02)8931-5334
- 內湖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790-0399
- 信義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729-3138
- 南港東明青銀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740-0922
-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電話:(02)2246-5066
- 板橋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959-8856
- 中和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246-1250
- 新莊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206-6196
- 三重就業服務站 電話:(02)2976-7157
- 汐止就業服務站 電話:(02)8692-3963
- 淡水就業服務台 電話:(02)2808-3525
- 新店就業服務台 電話:(02)8911-1750
- 基隆就業中心 電話:(02)2422-5263
- 基隆就業中心六堵分站 電話:(02)2451-5020
- 羅東就業中心 電話:(03)954-2094
- 花蓮就業中心 電話:(03)832-3262
- 玉里就業中心 電話:(03)888-2033
- 金門就業中心 電話:(082)31-1119
- 連江就業中心 電話:(0836)23576
-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電話:(03)332-2101
- 桃園就業中心 電話:(03)333-3005
- 中壢就業中心 電話:(03)468-1106
- 新竹就業中心 電話:(03)534-3011
- 竹北就業中心 電話:(03)554-2564
- 苗栗就業中心 電話:(037)358-395
- 臺中就業中心 電話:(04)2222-5153
- 台中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電話:(04) 2228-9111
- 豐原就業服務站 電話:(04)2527-1812
- 沙鹿就業服務站 電話:(04)2662-4191
- 彰化就業中心 電話:(04)727-4271
- 員林就業中心 電話:(04)834-5369
- 南投就業中心 電話:(049)222-4094
- 斗六就業中心 電話:(05)532-5105
- 虎尾就業中心 電話:(05)633-0422
- 嘉義就業中心 電話:(05)224-0656
- 朴子就業中心 電話:(05)362-1632
- 臺南就業中心 電話:(06)237-1218
- 新營就業中心 電話:(06)632-8700
- 永康就業中心 電話:(06)203-8560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電話:(07)733-0823
- 三民就業服務站 電話:(07)383-7191
- 左營就業服務站 電話:(07)550-9848
- 楠梓就業服務站 電話:(07)360-9521
- 前鎮就業服務站 電話:(07)822-0790
- 鳳山就業服務站 電話:(07)741-0243
- 岡山就業服務站 電話:(07)622-8321
- 屏東就業中心 電話:(08)755-9955
- 潮州就業中心 電話:(08)788-2214
- 臺東就業中心 電話:(089)357126
- 澎湖就業中心 電話:(06)927-1207
申請流程:
『失業勞工』有 2 個計畫可以有幫助
一、計畫名稱:失業給付 (更新日:109-04-17)
每月最高可領月投保薪資 60% (最長領 6 個月或 9 個月)
適用對象:
- 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因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影響而非自願離職
如何申請:
- 申請方式:準備非自願離職書、身分證明、存摺
- 申請地點:到地方政府/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接受就業諮詢
給付標準:
- 核發標準:依平均月投保薪資 60% 發給失業給付,如果有扶養眷屬者,可以加發 20%
- 給付期間:最長發給 6 個月;若退保時已經年滿 45 歲,或是身心障礙者,最長可以發給 9 個月
聯絡資訊:
- 台灣就業通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
- 勞工保險局 電話:(02)2396-1266#2862
申請流程:
二、計畫名稱: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更新日:109-04-14)
每位子女可領 4,000 元 ~ 2 萬 4,000 元的補助金額
適用對象:
- 在民國 109 年 1 月 18 日 ~ 民國 109 年 5 月 31 日之間非自願離職,並且核付失業給付的勞工
- 申請人與配偶,民國 107 年綜合所得額在新台幣 148 萬元以下
- 申請人到民國 109 年 5 月 31 日之前,未曾領過勞保老年給付
- 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大專院校,且具有正式學籍
補助金額:
-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 3 年)每名 4,000 元。
-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 3 年)每名 6,000 元。
-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 2 年)每名 13,600 元。
-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 2 年)每名 24,000 元。
- 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 2 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金額加給 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 20% 為限)。
申請方式:
- 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勞保局各辦事處等地索取,或上網下載申請書,申請網址
- 一率採郵遞方式申請,郵寄通訊地址:104402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西路 1-1 號 11 樓。收件者「勞動部就學補助受理小組」,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子女就學補助」字樣
『自營或無一定雇主』的勞工也有紓困計畫
計畫名稱:自營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 (更新日:109-04-20)
每人最高 3 萬元(一次領)
適用對象:
- 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
- 109 年 3 月 31 日已參加勞工保險,且申請補貼時仍在加保中。
- 109 年 3 月之勞保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以下同) 2 萬 4 千元(含)以下。
- 107 年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未達綜合所得稅課稅標準 40 萬 8 千元。
- 未請領交通部、文化部或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補貼或津貼。
如何申請:
- 申請時間:109 年 4 月 20 日起至 109 年 5 月 22 日止
- 申請地點:向所屬職業工會提出申請(郵寄至職業工會者,以原寄郵局郵戳為準),職業工會再送勞保局審核
補助金額:
- 每人每月補助 1 萬元,一次發給 3 個月,共計 3 萬元
申請流程:
對企業也有相關補助
勞動部擴大補助企業「推動工作生活平衡措施」,並提高補助額度及新增補助項目,放寬申請期間,以支持員工安心穩定工作。
為鼓勵企業推動優於法令之友善員工措施,勞動部每年辦理「推動工作生活平衡補助計畫」,近日為協助企業因應疫情影響,擴大補助企業辦理工作生活平衡措施,重點如下:
- 提高補助額度:
企業申請「員工關懷協助課程」、「員工紓壓課程」,由最高補助新臺幣(以下同) 6 萬元提高至補助 12 萬元,並增加補助「餐費」項目;「友善家庭措施」由最高補助 20 萬元提高至補助 50 萬元。 - 增加補助「兒童臨時照顧空間」照顧人力鐘點費:
考量企業之員工子女因疫情學校停班停課,家中照顧人力不足時,除補助企業設置「兒童臨時照顧空間」,讓員工可帶子女至企業臨時照顧,新增補助「臨時照顧人員鐘點費」,企業可聘僱或委託臨時照顧人員照顧員工子女,每小時最高補助 200 元,每日最高補助 1,600 元,以支持員工安心工作兼顧子女照顧。 - 延長申請期間:
申請期間第一次為 109 年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第二次為 109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除上述申請期間以外,至 9 月 30 日前亦受理申請。
聯絡方式:
「工作生活平衡網」,或洽詢服務專線02-2369-4168查詢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