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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官方發布新規以加強金融商品網路行銷監管,規定僅合法機構能推廣,嚴禁其他組織或個人變相從事相關行銷
  • 網路直播與短影音財經內容受嚴管,從業人員須具備資格,且全面禁止使用高收益或秒到帳等誘導字眼,防範誇大廣告
  • 第三方平台禁止介入商品銷售與資金劃轉環節,運用演算法推薦技術時必須提供關閉選項,避免過度誘導消費,以保障投資人權益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在2026年4月24日發布的資料,中國人民銀行等8部會正式公布《金融產品網絡營銷管理辦法》,新規預計於2026年9月30日起正式實施。此政策目的在規範金融商品於網路空間的行銷活動,以保障金融消費者與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同時促進網際網路金融業務的健康發展。

規範明定,僅有依法設立的合法金融機構,以及接受金融機構委託的第三方網際網路平台,能從事金融商品網路行銷。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方平台之外的組織與個人,皆全面禁止開展或變相開展此類網路行銷業務。新規涵蓋的金融商品範圍廣泛,包含存款、貸款、證券、資產管理產品、保險、貴金屬、外匯商品、期貨、衍生性商品,以及支付服務與投資顧問等領域。

在內容規範方面,金融機構必須對網路行銷內容的合法與合規性負起全責,並且建立由總部統籌管理與審查的機制。若從事直播、短影音或透過社群公眾號進行行銷,行銷人員必須為具備專業資格的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且必須使用經過金融機構內部審核通過的行銷內容。此外,官方嚴厲禁止在行銷過程中使用引人誤解的字眼,例如「低風險」、「低門檻」、「秒到帳」、「高收益」、「低利率」或「無成本」等誘導性用語。同時,廣告內容也不能明示或暗示保本、承諾收益,或是利用短期的業績比較基準來誤導投資人。

針對第三方網際網路平台的合作規範,該辦法明確指出,第三方平台接受委託提供行銷服務時,必須嚴守技術服務的本分,絕對不可介入銷售合約簽訂、資金劃轉、貸款額度測評等核心金融業務環節。若第三方平台為投資人提供購買轉接管道,必須直接跳轉至金融機構的自營平台,禁止跳轉至其他第三方平台,且在進入購買環節前必須設置強制閱讀時間。

隨著數位科技的進步,演算法推薦技術在網路行銷中扮演重要角色。新規特別針對此技術做出限制,規定若應用演算法推薦技術進行網路行銷,不可以設置會誘導金融消費者過度消費的演算法模型。同時,平台必須提供不針對個人特徵的推薦選項,或是提供能便捷關閉演算法推薦服務的選項。針對發送行銷訊息或撥打行銷電話,也必須提供拒收或退訂的選擇,一旦消費者選擇拒收,便不可再以同樣方式進行行銷干擾。

在保護智慧財產權與名稱使用上,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任何機構與個人皆禁止在網站、應用程式或帳號名稱中,使用包含「金融」、「銀行」、「理財」、「財富管理」、「保險」、「外匯」等涉及金融屬性的專屬字樣或商標。這些規定展現中國主管機關全面清理網路金融行銷亂象的決心。

若金融機構或第三方平台違反上述規定,相關監管部門將依法採取包含出具警示函、監管談話、責令整改或行政處罰等嚴格措施。若涉及涉嫌犯罪的行為,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這項即將於2026年9月30日正式上路的規範,預期將為中國的網路金融生態帶來重大變革,對於關注兩岸金融市場與法規變更的投資人及理財專業人士而言,將是必須密切關注的重要趨勢。

圖資來源:中國人民銀行(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資料來源: 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