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院拍板,強制車險死亡及第一等級失能給付,將從現行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以減輕受害人經濟負擔
- 考量物價通膨且保額逾13年未調整,在不增加民眾保費負擔前提下,金管會推動修法強化基本保障
- 本次修正草案預計於近期預告,明定新制將於115年7月1日正式實施,總給付金額上限調升至320萬元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26年2月12日發布的資料,行政院已於當日正式表示,為強化汽車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基本保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車險)的保險金額將進行重大調整,預計將死亡給付及第一等級失能給付金額,由現行的200萬元調高至300萬元。
金管會指出,強制車險制度自民國87年實施以來已超過28年,截至114年11月底,累計理賠金額約達3,397億元,造福約764萬人次,確實發揮了提供受害人基本保障的立法目的。然而,自從民國101年將保額調升至200萬元後,至今已超過13年未曾調整。考量到近年來物價與通膨指數持續攀升,外界自114年5月起便陸續有聲音反映,建議應適時檢討並提高保額,以減輕交通事故受害家庭的經濟壓力。
針對此次修法的核心數據,金管會與相關單位研議後,決定在「不增加投保大眾保險費負擔」的前提下進行調整。這主要歸功於近年強制車險的損失率逐漸改善,使得財務狀況允許在維持現有保費水準的同時,提升理賠額度。修正草案的重點包括:將每一受害人於每一事故中的死亡給付,從200萬元提高至300萬元;同時,第一等級失能給付也由200萬元同步調升至300萬元,其餘各等級的失能給付金額亦將按比例增加。此外,若將死亡給付、失能給付及傷害醫療費用合計,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的總給付金額上限,將從原本的220萬元提高至320萬元。
金管會強調,這項修正草案將於近期辦理預告,並已明定新制的施行日期為民國115年7月1日。為了廣納各界意見,修正草案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及金管會網站,民眾若有任何建議,皆可於公告日起60日內至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頁陳述意見。
資料來源: 金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