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會為推動亞資中心,睽違10年開放證券商OSU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提供境外客戶多元融通管道,提升資金運用效率
- 此業務限境外客戶辦理,收付僅限外幣且不得兌換為新台幣。擔保品涵蓋美股、美債、美股ETF及美元等6種主流外幣
- 目前共有18家證券商符合資格,授信總額設有上限,不得超過淨值400%。此舉預計於本週正式上路,大幅增加資金靈活性
根據金管會在2026年1月5日發布的資料,為了配合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國家政策,金管會正式宣布鬆綁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OSU)的業務限制,開放其對境外客戶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這項變革的目的在於提供境外投資人更靈活的資金融通管道,並顯著提升外幣資金的使用效率。
這項業務的開放距離上次重大變革已時隔10年。過去,券商辦理的款項借貸業務僅限於與證券買賣交割相關的用途,但國內證券公司(DSU)早在2016年5月3日便已解禁,允許客戶在有短期資金需求時,無須變賣手中股票,即可將其作為擔保品向券商融資。如今OSU業務的跟進,意味著境外客戶也能享有同樣的便利,將融資所得資金用於買車、裝潢等任何用途。
根據新制規範,本次開放主要聚焦於以下關鍵數字與限制:
首先,在申請資格方面,證券商總公司必須已獲准辦理國內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且OSU本身的淨值需達到40億元新台幣。此外,券商的財務狀況與自有資本適足比率也必須符合法定標準,且在近期內無重大違規處分紀錄。根據統計,目前台灣具備OSU資格的證券商共有18家,而獲准辦理國內不限用途借貸業務的券商則有26家。
其次,在擔保品範圍與幣別限制上,該業務嚴格限定客戶對象為「中華民國境外客戶」,且所有的款項收付均必須以「外幣」進行。融通的資金完全禁止兌換為新台幣,客戶也不得使用新台幣結購外幣來償還貸款。可接受的擔保品共有4大類,包括在美國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不具槓桿或放空性質的ETF、投資等級的外國債券,以及包含美元、歐元、日圓、英鎊、澳幣、港幣在內的6種外幣。這意味著投資人可以透過抵押美元來借出日圓或歐元,操作更具彈性。
最後,為了確保風險控管,金管會對授信總額設有明確上限。證券商總公司與分公司對客戶辦理各項借貸與融資業務的總金額,加計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後,合計不得超過該公司淨值的400%。此項新規在完成預告程序後,預計於2026年1月的第一週正式上路施行。這項業者自2019年起便持續爭取的業務,在力拚亞資中心的政策驅動下終於實現,預期將為台灣金融市場注入新的成長動能。
針對此項睽違10年的重大業務鬆綁,金管會六大執行重點分別如下:
第一,在「客戶與幣別限制」方面,本項業務嚴格限定對象為中華民國境外客戶。所有的款項收付必須完全使用外幣,且融通的資金禁止兌換為新台幣。此外,為確保外匯穩定,客戶亦不得以新台幣結購外幣來償還相關借款。
第二,關於「證券商申請資格」,金管會設定了雙重門檻。申請的證券商總公司必須已獲准辦理國內(DSU)的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且其下的OSU必須符合法定條件,包含淨值需達到40億元新台幣、財務狀況與自有資本適足比率達標,且近期無重大違規處分紀錄。根據數據統計,目前台灣具備OSU資格的券商有18家,而已在國內辦理相關借貸業務的券商則為26家。
第三,擴大「擔保品範圍」至四大類資產。境外客戶可使用在美國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不具槓桿或放空性質的ETF、投資等級的外國債券,以及指定的6種外幣作為擔保品。這6種外幣包含美元、歐元、日圓、英鎊、澳幣及港幣,投資人可靈活操作,例如抵押美元來借出日圓或歐元。
第四,明確規範「授信總額」上限。為了控管經營風險,證券商總分公司對客戶辦理的不限用途款項借貸總金額,連同證券業務借貸款項及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的融資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證券公司淨值的400%。
第五,訂定嚴謹的「證券商申請程序」。有意辦理此業務的證券商,應準備相關證明文件與書件,先交由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進行審查,再由公會轉報金管會正式核准。
第六,建立「業務遵循規範」。OSU在辦理此項業務時,原則上將準用現行證券商辦理不限用途款項借貸業務的操作辦法,並必須嚴格依照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的標準規範執行,以確保整體營運的透明與安全性。
圖資來源:金管會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