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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管會公布114年度系統性重要銀行(大到不能倒)名單,連續第六年維持不變,包含中信銀行、國泰世華、台北富邦、合庫、兆豐與第一銀行
  • 金管會指出,這六家銀行已在2025年第一季全數提前達成最低資本要求,資本適足率均符合最終標準
  • 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監理制度自2019年建立後持續強化,目前台灣銀行被視為「潛在第七家」D-SIBs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在2025年11月4日發布的新聞稿,金管會正式公布我國114年度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的名單。這六家被認證為「大到不能倒」的銀行,與113年度相同,已經是連續第六年名單完全沒有變動。

這六家D-SIBs分別是: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以及第一商業銀行。

六家銀行資本適足率提前達標

金管會的目的在確保台灣銀行體系健全,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並強化這些具有系統重要性銀行的風險承擔能力,從而降低它們若發生經營風險時對整個金融體系造成的衝擊。

根據最新數據,這六家D-SIBs已在2025年第一季全數提前達成2025年的最低資本要求。金管會也表示,目前這六家D-SIBs的資本適足比率均已符合最終的資本要求。

D-SIBs的額外監理要求

依照金管會制定的「系統性重要銀行篩選標準及實施要求」,經指定為D-SIBs的銀行,須承擔更嚴格的監理要求。

具體而言,D-SIBs應自被指定之日次年起,在各年底前平均分4年提列2%額外法定資本要求及2%內部管理資本要求。這額外的4%資本要求,目的在確保這些銀行有足夠的緩衝來面對潛在的危機。為因應疫情衝擊並強化銀行中介功能以支持實體經濟,目前這六家銀行的內部管理資本提列時程是從2022年至2025年分4年提列完成。

除了資本要求外,D-SIBs也必須向主管機關申報「經營危機應變措施」,並每年辦理並通過2年期的壓力測試。金管會表示,這六家銀行已在申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原則相關資料時,將經營危機應變措施函報金管會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保公司)檢視。此外,這些D-SIBs在2025年申報第二支柱壓力測試的結果,也符合兩年度的合格標準。

篩選架構與歷史沿革

金管會之前邀請中央銀行、財政部及存保公司組成工作小組,完成D-SIBs的篩選架構及強化監理措施。相關法規如「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和「系統性重要銀行篩選標準及實施要求」,已於2019年12月(民國108年12月)修正發布及訂定。

最初在2019年底,金管會公布的D-SIBs名單為5家,包含中信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兆豐銀行及合庫銀行,之後在2020年再加入第一銀行,形成了現有的6家系統性重要銀行。

潛在第七家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指出,目前台灣銀行是第七家潛在的D-SIBs名單,但該行在四大面向的審核上,尚未完全達標。

金管會期許,這六家在金融市場中具有領導性地位的D-SIBs,能夠承擔更多金融穩定責任與使命,並在業務面、行為面、公司治理面全面帶動提升金融業經營的穩定性及健全性。

公布114年度系統性重要銀行名單 (金管會-2025/11/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公布我國114年度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名單,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以及第一商業銀行等6家銀行,與113年度相同。

為確保銀行體系健全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並強化我國具系統重要性銀行之風險承擔能力,以降低其如發生經營風險對金融體系之衝擊,金管會前邀請中央銀行、財政部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下稱存保公司)組成工作小組,完成D-SIBs篩選架構及強化監理措施,於108年12月修正發布「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及訂定「系統性重要銀行篩選標準及實施要求」,據以核算本國銀行之系統重要性得分,並指定D-SIBs。

依上開管理辦法及令釋規定,經指定為D-SIBs者,應自被指定之日次年起,分4年於各年底前平均提列2%額外法定資本要求及2%內部管理資本要求(為因應疫情衝擊並強化銀行中介功能以支持實體經濟,目前6家D-SIBs之內部管理資本係自111年至114年分4年提列完成),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經營危機應變措施」及每年辦理並通過2年期之壓力測試。

金管會表示,目前6家D-SIBs之資本適足比率均已符合最終資本要求,並已於申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原則相關資料時,併將經營危機應變措施函報金管會,由金管會及存保公司檢視;另D-SIBs於114年申報第二支柱壓力測試之結果,符合兩年度之合格標準。

D-SIBs在金融市場係具有領導性地位之銀行,金管會期許6家D-SIBs能為金融穩定承擔更多責任與使命,在業務面、行為面、公司治理面能全面帶動提升金融業經營之穩定性及健全性。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