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商務部公告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後,12月10日再度公告自12月11起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再加徵6.3%~6.4%的反補貼稅
- 根據中國商務部公告內容,自2020年8月31日起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結果認定澳洲葡萄酒存在補貼事實
- 先前才於11月28日起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徵收107.1%~212.1%的反傾銷稅
中國商務部在11月28日公告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後,12月10日再度公告自12月11起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再加徵6.3%~6.4%的反補貼稅。
根據中國商務部公告內容,自2020年8月31日起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結果認定澳洲葡萄酒存在補貼事實,致使中國相關廠商受到實質損害,補貼與損害存在因果關係。中國關稅稅則委員會依據反補貼條例,決定對澳洲進口葡萄酒採取臨時反補貼保證金措施。
中國進口商進口葡萄酒時,必須向中國海關提交6.3%~6.4%的臨時反補貼保證金。先前才於11月28日起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徵收107.1%~212.1%的反傾銷稅。
資料來源: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