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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商務部公告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後,12月10日再度公告自12月11起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再加徵6.3%~6.4%的反補貼稅
  • 根據中國商務部公告內容,自2020年8月31日起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結果認定澳洲葡萄酒存在補貼事實
  • 先前才於11月28日起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徵收107.1%~212.1%的反傾銷稅

中國商務部在11月28日公告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後,12月10日再度公告自12月11起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再加徵6.3%~6.4%的反補貼稅。

根據中國商務部公告內容,自2020年8月31日起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結果認定澳洲葡萄酒存在補貼事實,致使中國相關廠商受到實質損害,補貼與損害存在因果關係。中國關稅稅則委員會依據反補貼條例,決定對澳洲進口葡萄酒採取臨時反補貼保證金措施。

中國進口商進口葡萄酒時,必須向中國海關提交6.3%~6.4%的臨時反補貼保證金。先前才於11月28日起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徵收107.1%~212.1%的反傾銷稅。


商務部公告2020年第58號 關於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反補貼調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2020/12/10)

中國對澳洲進口葡萄酒實施臨時返傾銷措施 (2020/11/28)

資料來源: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