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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尼國家稅務局表示,自8月1日起將對包括亞馬遜網路服務等科技巨頭課徵10%的增值稅(VAT),目的在因應肺炎疫情衝擊而逐漸空虛的財政現況
  • 向印尼當地銷售6億印尼盾,約當4.2萬美元以上的數位服務,或是每年產出1.2萬用戶流量的非本地海外公司,都是新稅制課稅對象
  • 美國貿易代表署6月初表示,將對正在實施與計畫實施數位稅的國家祭出懲罰性關稅,預期印尼政府這項措施將可能引發新一波貿易緊張局勢

印尼國家稅務局7月7日表示,自8月1日起將對包括亞馬遜網路服務(AWS)、網飛(Netfilx)、Spotify,與亞太及愛爾蘭等地的谷歌(Google)分公司分配稅務識別碼(TIN),向這些科技巨頭課徵10%的增值稅(VAT),目的在因應肺炎疫情衝擊而逐漸空虛的財政現況。

根據印尼的新稅制,向印尼當地銷售6億印尼盾,約當4.2萬美元以上的數位服務,或是每年產出1.2萬用戶流量的非本地海外公司,都必須向印尼政府繳納10%的增值稅。

印尼稅務局表示將會持續與海外相關企業溝通,未來需要繳納增值稅的企業數量可能還會增加。而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6月2日表示,將對正在實施與計畫實施數位稅的國家祭出懲罰性關稅,預期印尼政府這項措施將可能引發新一波貿易緊張局勢。


美國貿易代表署對已經課徵或準備課徵數位稅的經濟體展開調查 (2020/06/03)

資料來源: 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