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9月2日宣布成立北京證券交易所(京交所),中國證監會9月3日公告就京交所所有關基礎制度安排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 中國證監會將以現有的新三板精選層為基礎組建北京證券交易所,進一步提升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
  • 京交所牢牢堅持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尊重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規律和成長階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准性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9月2日宣布成立北京證券交易所(京交所),中國證監會9月3日公告就北京證券交易所有關基礎制度安排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京交所將會以現有的新三板精選層為基礎,平移精選層各項基礎制度,並且同步試點證券發行註冊制。京交所堅持精選層較為靈活制度,新股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次日起漲跌幅限制為30%。

新三板是中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精選層自2020年7月正式開市,滬深交易所均有公布實施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辦法,符合條件的新三板精選層企業可以申請向科創板、創業板轉板上市。


堅持錯位發展、突出特色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 更好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高品質發展

中國證監會 2021-09-02

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是資本市場更好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壯大的內在需要,是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勢下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的重要舉措。證監會將進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以現有的新三板精選層為基礎組建北京證券交易所,進一步提升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

新三板自2013年正式運營以來,通過不斷的改革探索,已發展成為資本市場服務中小企業的重要平臺。2019年以來,證監會推出了設立精選層、建立公開發行制度、引入連續競價和轉板機制等一系列改革舉措,激發了市場活力,取得了積極成效。精選層設立一年多來,總體運行平穩,各項制度創新初步經受住了市場考驗,吸引了一批“小而美”的優質中小企業掛牌交易,為進一步深化改革、設立證券交易所打下了堅實的企業基礎、市場基礎和制度基礎。

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的主要思路是,嚴格遵循《證券法》,按照分步實施、循序漸進的原則,總體平移精選層各項基礎制度,堅持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由創新層公司產生,維持新三板基礎層、創新層與北京證券交易所“層層遞進”的市場結構,同步試點證券發行註冊制。在實施過程中,將重點把握好以下原則:

堅守“一個定位”。北京證券交易所牢牢堅持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尊重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規律和成長階段,提升制度包容性和精准性。

處理好“兩個關係”。一是北京證券交易所與滬深交易所、區域性股權市場堅持錯位發展與互聯互通,發揮好轉板上市功能。二是北京證券交易所與新三板現有創新層、基礎層堅持統籌協調與制度聯動,維護市場結構平衡。

實現“三個目標”。一是構建一套契合創新型中小企業特點的涵蓋發行上市、交易、退市、持續監管、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基礎制度安排,補足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普惠金融的短板。二是暢通北京證券交易所在多層次資本市場的紐帶作用,形成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成長路徑。三是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形成創新創業熱情高漲、合格投資者踴躍參與、仲介機構歸位盡責的良性市場生態。

證監會將指導全國股轉公司,加強與有關方面的協同配合,扎實細緻做好北京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制度規則制訂發佈、技術準備等工作,推動完善配套政策,確保這項改革平穩啟動、順利實施,把大事辦穩、好事辦好。


證監會就北京證券交易所有關基礎制度安排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證監會 2021-09-03

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京證券交易所”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證監會立足北京證券交易所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市場定位,總體平移精選層上市、交易、轉板、退市等基礎制度,堅持合適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形成一套契合中小企業特點的差異化制度安排,探索資本市場支援服務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普惠金融之路。

證監會嚴格遵循《證券法》《公司法》規定,尊重中小企業發展規律和成長階段,以精選層各項制度為基礎,起草形成了《北京證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辦法(試行)》,同步修訂了《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上述規章初步構建了北京證券交易所發行融資、持續監管、交易所治理等基礎制度體系,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構建包容、精准的發行上市制度。明確北京證券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來源於在新三板掛牌滿十二個月的創新層公司,維持“層層遞進”的市場格局。貫徹新發展理念,突出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特點,明確簡便、包容、精准的發行條件,建立多元、靈活、充分博弈的承銷機制,聚焦服務實體經濟,大力支持科技創新。試點證券公開發行註冊制,建立北京證券交易所審核與證監會註冊各有側重、相互銜接的審核註冊流程,各項安排與科創板、創業板總體保持一致。切實提高違法成本,強化全鏈條、全過程監管,嚴格落實發行人及保薦和承銷等仲介責任,夯實全方位立體化追責體系。

二是實行靈活、多元的持續融資制度。緊緊圍繞創新型中小企業需求,總結精選層建設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夯實“小額、快速、靈活、多元”的再融資制度。在融資品種上,形成普通股、優先股、可轉債等較為豐富的權益融資工具,進一步貼合中小企業實際需要。在發行方式上,實行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向特定物件發行等多元的融資方式,引入授權發行、儲架發行、自辦發行等靈活的發行機制,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在定價機制上,堅持市場化導向,促進新老股東充分博弈,“以競價為原則,以定價為例外”,對發行價格、規模等不做行政干預,強化投資者權益保護,進一步提高定價效率、規範發行秩序。

三是建立寬嚴適度的持續監管制度。嚴格遵循上市公司監管法律框架,構建契合中小企業特點的持續監管制度。一方面,與《證券法》《公司法》關於上市公司基本規定接軌,強化監管執法,壓實各方責任,著力提升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品質。另一方面,延續精選層貼合中小企業實際的市場特色,北京證券交易所在公司治理、股權激勵、股份減持等方面形成差異化的制度安排,平衡中小企業規範成本。同時,堅持市場化導向,大力簡政放權,授權北京證券交易所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制定自律規則,提高各項制度的針對性和適應性,尊重公司自治,促進形成市場約束,建設各方職責清晰、運行高效有序的治理體系。

四是明確公司制交易所監管安排。北京證券交易所實行公司制,遵循《證券法》《公司法》的基本要求,建立股東會、董事會、總經理和監事會運行機制,形成高效透明的公司治理結構。加強對交易所的監管,落實交易所的主體責任,完善業務規則制定修改程式、交易所主要人員管理等制度,把好市場建設方向,促進交易所自律管理職能得到有效發揮。

同時,為做好制度銜接,證監會配套修訂《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非上市公眾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現一併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歡迎社會各界提出寶貴意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徵求意見情況,對上述規章做進一步修改完善,履行法定程式後儘快發佈實施。鑒於精選層已經按照註冊制精神形成了公開透明、協同高效的審核機制,以及按照總體平移的原則,本次改革沒有增加北京證券交易所的發行上市條件,為實現平穩過渡,在上述規章公開徵求意見期間,證監會繼續受理、審核精選層公開發行行政許可申請。北京證券交易所開市後,全國股轉公司精選層在審專案平移至北京證券交易所,按照註冊制要求繼續履行審核、註冊程式。

下一步,證監會將始終堅持新三板和北京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初心和使命,不斷健全規則體系,研究完善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發行上市和資訊披露制度,持續優化歸位盡責、良性互動的市場生態,著力提升北京證券交易所投融資功能和市場活力,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和經濟高品質發展。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