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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證監會表示,高盛在管理監督、風險、合規與打擊洗錢等監控部分出現嚴重失誤與缺失
  • 造成馬來西亞國有基金一馬發展(1MDB)在2012年與2013年透過3次債券發售籌得的65億美元當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因此做出譴責與3.5億美元罰款
  • 1MDB事件是在2018年爆發,前馬來西亞總理納吉非法挪用1MDB資金,而高盛也涉入其中

香港證監會10月22日表示,高盛在管理監督、風險、合規與打擊洗錢等監控部分出現嚴重失誤與缺失,造成馬來西亞國有基金一馬發展(1MDB)在2012年與2013年透過3次債券發售籌得的65億美元當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因此做出譴責與3.5億美元罰款。

高盛亞洲在這3次債券發行銷售過程中參與程度相當高,最終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5.67億美元總收入中獲得37%。

1MDB事件是在2018年爆發,前馬來西亞總理納吉(Najib Razak)非法挪用1MDB資金,而高盛也涉入其中。


馬來西亞1MDB弊案和解,高盛與馬來西亞政府以39億美元達成和解協議 (2020/07/27)

資料來源: 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