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證監會表示,高盛在管理監督、風險、合規與打擊洗錢等監控部分出現嚴重失誤與缺失
- 造成馬來西亞國有基金一馬發展(1MDB)在2012年與2013年透過3次債券發售籌得的65億美元當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因此做出譴責與3.5億美元罰款
- 1MDB事件是在2018年爆發,前馬來西亞總理納吉非法挪用1MDB資金,而高盛也涉入其中
香港證監會10月22日表示,高盛在管理監督、風險、合規與打擊洗錢等監控部分出現嚴重失誤與缺失,造成馬來西亞國有基金一馬發展(1MDB)在2012年與2013年透過3次債券發售籌得的65億美元當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因此做出譴責與3.5億美元罰款。
高盛亞洲在這3次債券發行銷售過程中參與程度相當高,最終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5.67億美元總收入中獲得37%。
1MDB事件是在2018年爆發,前馬來西亞總理納吉(Najib Razak)非法挪用1MDB資金,而高盛也涉入其中。
資料來源: 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