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50淨零路徑規劃」,包括四大策略分別為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生活轉型、社會轉型,以及兩大治理基礎分別為科技研發、氣候法制
- 國家長期減量路徑規劃,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訂定5年為1期階段,第一期為2020年,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
- 第二期為2025年,將較基準期減量10%,此為2021年9月核定;第三期為2030年,強化目標將較基準期減量24%(正負1%),較原本預定20%提高4%
國發會12月28日公布「2050淨零路徑規劃」,包括四大策略、兩大基礎。四大轉型策略分別為能源轉型、產業轉型、生活轉型、社會轉型,兩大治理基礎分別為科技研發、氣候法制。
國家長期減量路徑規劃,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訂定5年為1期階段,第一期為2020年,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第二期為2025年,將較基準期減量10%,此為2021年9月核定;第三期為2030年,強化目標將較基準期減量24%(正負1%),較原本預定20%提高4%。
NDC: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NDCs)
2015年《巴黎協定》採取由下而上的治理模式,取代《京都協議書》由上而下的管制,讓各締約方依狀況及能力,提出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NDCs)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以及計畫,以控制全球升溫在1.5℃到2℃內。
NDC共包含六大元素,「減緩」、「調適」、「資金」、「科技」、「能力建構」及「透明度」。NDC就像是各國要繳交的作業,其中《巴黎協定》第4條第10項的共同時間框架(common timeframe)是規定作業繳交的時程,《巴黎協定》第14條的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 GST)是規定作業的評分規則。
NDC資料來源:CRS@天下


















圖資來源:國發會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