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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發會通過「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草案)」,協助重大公共建設與綠能建設融資,預計2020年底前受理申請
  • 規劃資金合計100億元,提供1,000億元融資保證能量,該項機制提供最高6成的融資保證
  • 對3大對象進行融資保證,分別是從事國內綠能建設開發業者、供應國內或輸出國外綠能設備與服務的本土企業、參與國內重大公共或前瞻基礎建設的本國企業

國發會9月23日宣布,通過「國家融資保證機制推動方案(草案)」,協助重大公共建設與綠能建設融資,預計2020年底前受理申請,未來目標協助業者將錄能設備與服務輸出海外。

規劃資金來源由國發基金出資60億元、銀行出資40億元,合計100億元,提供1,000億元融資保證能量,該項機制提供最高6成的融資保證,未來融資保證有3大對象,分別是:

從事國內綠能建設開發業者:融資用途限於採購國產設備與服務部分,單一企業融資上限300億元,保證期限最長20年

供應國內或輸出國外綠能設備與服務的本土企業:供應國內業者融資上限20億元,輸出國外業者融資上限5億元,保證期限最長5年

參與國內重大公共或前瞻基礎建設的本國企業:單一企業融資上限10億元,保證期限最長10年

資料來源: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