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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國財政部公布4月份匯率報告,台灣確定沒有被列為匯率操縱國,上次報告中被列入的越南、瑞士在這次名單中也未列入
  • 美國財政部表示將會對越南、瑞士、台灣的總體經濟與外匯政策進行加強分析
  • 有11個經濟體被列入觀察名單,包括中國、日本、德國、韓國、愛爾蘭、義大利、印度、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墨西哥

美國財政部4月16日公布4月份匯率報告,在這份半年一度的報告中美國財政部審查並評估到2020年12月的四個季度主要20個貿易夥伴政策,審查期間內包括越南、瑞士都持續符合2015年貿易便利法與貿易執行法所訂定的3項標準,台灣也在報告期間內符合3項標準。針對這部分美國財政部表示將會對越南、瑞士、台灣的總體經濟與外匯政策進行加強分析。

不過根據1998年綜合貿易和競爭力法,美國財政部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越南、瑞士、台灣有該法中提及的任何操縱匯率目的。

報告的結論是沒有貿易夥伴達到1988年貨2015年有關貨幣操縱或加強分析的立法標準。有11個經濟體被列入觀察名單,包括中國、日本、德國、韓國、愛爾蘭、義大利、印度、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墨西哥。


美國財政部匯率報告與本行匯率政策之說明 (110年4月18日發布)

美國財政部匯率報告與本行匯率政策之說明

一、 本(2021)年4月16日美國財政部公布匯率報告,並未指名任何主要貿易對手國為匯率操縱國。

二、 長期以來,本行與美國財政部溝通管道順暢,經常就雙邊經貿及匯率議題交換意見。在本次匯率報告公布前,本行曾提供「台美經貿關係與新台幣匯率走勢」報告,做為雙方溝通基礎,並建議美國或可考量在COVID-19疫情期間,暫緩三項檢視標準之適用(檢附報告中文版本及重點摘要)。

三、 有關新台幣匯率議題之說明

(一) 本行在與美方溝通時,均強調本行匯率政策旨在維持有秩序的外匯市場及金融穩定,從未意圖獲取不公平的貿易優勢,或影響國際收支的有效調節。本次美方匯率報告亦指出,尚無足夠證據顯示台灣符合1988年「綜合貿易暨競爭力法案」(Omnibus Trade and Competitiveness Act of 1988)所稱「避免國際收支有效調節」或「獲取不公平貿易優勢」等要件。

(二) 當前金融自由化及資本自由移動下,大部分全球外匯交易與進出口貿易相關性小,而國際資金鉅額且頻繁移動已成為影響匯率波動的主因,因此衡量均衡匯率更為困難。對美方報告常引用單一模型來評估新台幣匯率低估情形,本行已充分表達不同觀點1 。

四、 長期以來,我國與美國存在緊密且互利的雙邊貿易關係,並為科技供應鏈的重要夥伴。未來本行與美國財政部將在良好的互動基礎上,持續就該部關心議題進行溝通。

 

1:本次美方引用外部報告指稱,2018年新台幣匯率低估21%;惟本行依美國財政部匯率報告評述其他貿易對手國匯率所採用之IMF架構,近年新台幣實質有效匯率(REER)低估情形持續縮小,在2019年僅微幅低估,且在2020年新台幣REER升值3.4%,目前新台幣匯率已趨近IMF架構所估計之均衡水準。此外,美國財政部用新台幣對美元匯率而非實質有效匯率來評估,兩者基礎不一,不盡公允。

Treasury Releases Report on Macroeconomic and Foreign Exchange Policies of Major Trading Partners of the United States (April 16, 2021)


附註:

美國財政部匯率操縱國認定標準:1.對美國商品貿易順差達200億美元以上;2.經常帳盈餘占國內生產毛額(GDP)比重超過2%;3.淨買匯金額占GDP比重超過2%。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