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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公布,支持受肺炎疫情影響的紓困振興貸款申請期限延長到2021年6月30日
  • 而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申請利息補貼截止日仍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續辦期間受理的新案件不再提供利息補貼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2月31日公布,支持受肺炎疫情影響的紓困振興貸款申請期限延長到2021年6月30日,而受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業申請利息補貼截止日仍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續辦期間受理的新案件不再提供利息補貼。

經濟部資金紓困振興貸款自2020年3月16日起開始申請,原定2020年12月31日截止,考量國際肺炎疫情尚未穩定,受到影響的事業還是有資金需求,因此延後申請期限半年,貸款金額最遲在2021年12月31日前撥款完畢。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