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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於公司入口明顯處張貼訪客規定,並備妥酒精性乾洗手液等供使用,訂定訪客進入辦公區域前之健康調查表
  • 當公司/企業出現確診個案,需進行工作場所之環境消毒,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指引及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執行防疫措施
  • 調整辦公、出勤或出差方式,彈性調配人力,建立異地辦公機制,並進行空間調整,讓人員座位保持適當間距

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於5月中開始大爆發,經濟部5月16日公告促請廠商落實防疫措施,共同穩定生產,落實疫情指揮中心發布的『持續營運指引』,做好各項防疫措施,共同穩定生產。

經濟部表示,依「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疫情已進入「發生持續性或廣泛性社區傳播」的持續營運計畫階段,建議企業持續營運之重點為:

1.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於公司入口明顯處張貼訪客規定,並備妥酒精性乾洗手液等供使用,訂定訪客進入辦公區域前之健康調查表。

2.當公司/企業出現確診個案,需進行工作場所之環境消毒,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指引及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執行防疫措施。

3.調整辦公、出勤或出差方式,彈性調配人力,建立異地辦公機制,並進行空間調整,讓人員座位保持適當間距。


經濟部促請廠商落實防疫措施,共同維持穩定生產(2021/05/16)


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編訂


編訂日期:2020/03/05

修訂日期:2020/03/30


壹、疫情情境

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是造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的病原體。大部分的人類冠狀病毒以直接接觸帶有病毒的分泌物或飛沫傳染為主。人類感染冠狀病毒以呼吸道症狀為主,包括鼻塞、流鼻水、咳嗽、發燒等一般上呼吸道感染症狀,另外也有少部分會出現較嚴重的呼吸道疾病,如肺炎等,嚴重的造成死亡。

中國大陸武漢地區自2019年底爆發SARS-CoV-2造成的肺炎疫情,目前已擴散至中國全境及全球多個國家,且我國已有境外移入及本土的確定病例發生,最新疫情資訊,請隨時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因應疫情發展企業要面對的風險及要因應的衝擊則會有程度上的差異;因此,擬定本指引及精簡版教戰帖(如附件),提供企業依「零星社區感染」和「發生社區傳播」,進行持續營運之風險評估和因應,俾利企業能持續業務及運作,儘量將損失減至最低。

貳、風險與衝擊評估

由於COVID-19是全新的傳染病,其可傳播性,嚴重性和其他特徵,相關研究正積極進行中,因此尚難預估其感染規模、重症人數以及死亡人數。

一、零星社區感染階段

可能對企業營運造成的風險及衝擊狀況,例如:

  • 人員出勤部分:有旅遊史或接觸史之員工出現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員工被隔離、員工家屬被隔離、同事被隔離等導致公司人力不足。
  • 業務推展部分:旅遊警示無法出差、飛機航運或交通運輸減班或停飛影響,造成時間異動,延遲出貨造成客戶罰款或另尋供應商。
  • 生產營運部分:公司營運也會因交通運輸減班或停止影響,導致原物料來源斷貨、收貨延遲,員工出勤影響交貨甚至因此造成財務調度困難,影響時間可能持續2-3個月。

二、疫情出現持續性或廣泛性社區傳播階段

可能對企業營運造成的風險及衝擊狀況,例如:

  • 人員出勤部分:公司出現疑似案例、員工因確診而無法上班,其他人員必須隔離或在家自主健康管理無法正常上班出勤,甚至可能因群聚感染,使得大量同事及員工家屬需被隔離,導致公司人力受限嚴重不足;辦公、工作地點或營運場所必須封閉無法營運。
  • 業務推展部分:因飛機、船運或交通運輸停飛或減班、旅遊警示致無法出差或參展等情形,公司業務被迫暫時中斷;產線減產或停擺,造成罰款或引發長期轉單。此外,無法還款造成銀行催繳利息。
  • 生產營運部分:公司現有的存貨材料不足,原料、零件斷料;上下游廠商出貨或交貨延遲等造成無法生產;公司基本營運的水、電、油、空調等基礎設施是否穩定供應;物流受阻影響出貨或資金積壓,均可能衝擊公司財務導致財務周轉等問題影響時間可能持續2-3個月或半年。

參、因應對策

企業應指定防疫負責人員並建立防疫應變單位,負責包括:掌握疫情變化、防疫宣導、防疫物資準備、衛生管理與人員健康監測、疫病通報,以及防疫應變準備等工作。防疫措施適用對象對象含括:企業員工(含外籍移工)、承包廠商、客戶及公司駐外單位人員等。

一、零星社區感染階段建議企業之因應策略

(一)防疫建議

1.主動鼓勵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的員工在家休息

(1)建議讓有急性呼吸道症狀的員工留在家裡;直到在未服用退燒或其他減輕症狀的藥物(如止咳藥)前提下,體溫上升、發燒症狀和其他症狀改善至少24小時後,再恢復工作。

(2)調整請假規定,不強制要求罹患急性呼吸道疾病的員工提供醫師診斷書以確認病情或復工(因為醫療院所可能極度忙碌,無法及時提供此類證明文件,此外,如果只是輕症,也應該儘量避免出入醫院,以降低感染的風險)。

(3)應保持彈性的請假政策,允許員工留在家中照顧生病家人。雇主應了解,與往常相比,可能有更多員工需要留在家裡照顧患病孩童或其他家人。

(4)確保公司的請假規定具有彈性且符合政府法令規範,使員工了解這些規定。

2.員工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時,個人及其工作場所衛生管理

(1)員工在上班場所或工作期間,如果出現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如咳嗽或呼吸急促),應主動告知主管,公司應請員工配戴口罩,並予安置於獨立空間或與其他員工保持距離之場所,並協助員工儘速就醫或建議返家。

(2)生病員工應配戴口罩,在咳嗽或打噴嚏時,應該使用衛生紙遮住鼻子和嘴巴,使用過的衛生紙應即丟棄至非接觸式垃圾桶;如果沒有衛生紙,可用手肘或肩膀遮蔽,並加強手部衛生清潔。

3.宣導員工遵守咳嗽禮節並保持手部衛生

(1)在公司入口或其它明顯可見的地方張貼遵守咳嗽禮節及保持手部清潔海報,鼓勵生病時在家休息。

(2)在工作場所提供肥皂、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並確保足夠的供應數量。可以將乾洗手液置放在不同地點或會議室中,以鼓勵員工保持手部衛生。

(3)教導員工經常使用肥皂和流動清水洗手至少20秒鐘,或使用含有酒精成份(至少含70%v/v乙醇)的乾洗手液清潔雙手,如果手上有明顯髒污,應優先使用肥皂和清水洗滌。

4.定期清潔環境並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1)定期清潔工作場所中所有經常接觸的物品表面,例如桌面、電子設備、門把、機器/電器按鈕或開關等。使用清潔這些區域時常規使用的清潔劑,並遵循標籤指示。

(2)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高風險場所採行之防疫措施外,現階段建議不需要進行常規清潔以外的其他消毒措施。

(3)可準備拋棄式紙巾,供員工在每次使用這些經常使用的物品前可以擦拭表面,例如:門把、鍵盤、遙控器、辦公桌等。

(4)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打開窗戶或氣窗,使空氣流通,如使用空調,至少開一扇窗戶,且留至少一個拳頭寬之窗縫。

(5)中央空調應增加室外新鮮空氣比例,減少室內空氣重複利用,並留意定期更換或清潔濾網。

(二)員工上班、出差彈性措施

1.查看並遵守疾病管制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了解要前往國家的最新指引和建議。

2.雇主因應COVID-19之疫情,應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等疫區,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來維持營運經營,或與勞工協商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

3.確保員工了解,當出差或臨時被指派任務期間而生病時,應通知主管,並在需要時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尋求建議。

4.如果在境外,患病員工應遵循公司醫療援助政策,或聯繫醫療保健業者、海外醫療援助公司或我國駐外使領館官員,以獲得協助找到當地合適的醫療保健業者。

(三)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

1.擬定企業持續營運計畫、指定計畫執行負責人並對員工進行相關教育訓練(可參考「中小企業持續營運教戰手冊」)。

2.擬定決策權與關鍵技術與人員的替代機制。

3.擬定異地(遠距)辦公、異地備援、替代供應鏈、原料零件分散來源等方案。

4.擬定符合重要客戶需求之方案。

5.業務推展部分:善用數位工具透過視訊會議等方式維持客戶信賴關係,或透過數位化導入增加線上接單量能。

6.生產營運部分:添購機器或資訊設備以應付遠距上班或在家上班的需求。積極確保料源及物流通路,以利貨物運送或因應急單。受衝擊之產業則可部分暫停服務,同時規劃辦理員工培訓或在職訓練,或改善營運場所,讓疫情結束後能快速恢復營運,並促使產業升級。

7.善用政府相關紓困措施或資源,維持基本營運,或進行營運及競爭力之提升。

(四)其他配合政策措施

1.對於目前健康狀況良好,但經衛生單位疫情調查與風險評估結果,具感染風險的員工,在14天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中,雇主必須確保員工遠離工作場所,但雇主可以採用彈性的工作安排,例如遠距辦公或電話會議,使員工可以在家工作。

2.如果員工確定感染SARS-CoV-2,雇主應配合衛生單位疫情調查,評估其他同事在工作場所暴露的風險,但需依規定保護個人隱私。並依據風險評估結果,依規定進行居家隔離或自主健康管理。

3.具感染風險對象其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之配合事項資訊,可隨時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最新資料(網址:https://www.cdc.gov.tw/),並確保該資訊傳達讓員工知悉。

4.勞工配合依衛生主管機關接受隔離或檢疫,不得外出上班,雇主應給予防疫隔離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另隔離或檢疫期間得向政府申請防疫補償。

5.勞工如經認定是職業上原因,致感染SARS-CoV-2,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予職業災害補償。

6.截至2020年3月1日為止,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訊息,有感染之虞的醫療院所,其所有工作者應全程配戴口罩。現無感染之虞的各行業場所,無需強制勞工一律戴用口罩。但如勞工自行配戴口罩,雇主不能禁止。事業單位雇主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目前發布訊息,並參照職安署訂定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視疫情嚴重等級,適時修正及調整,以確保勞工安全健康。

二、當發生持續性或廣泛性社區傳播,建議企業之因應策略

(一)防疫規定

1.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

(1)應訂定並執行員工健康監測計畫,並有異常追蹤處理機制,例如:制定健康監測調查表,對所有進入辦公區域之員工常規量測體溫、詢問是否有急性呼吸道症狀,並做成紀錄。如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勿上班,並請儘速就醫。

(2)公司入口明顯處張貼訪客規定,並備妥酒精性乾洗手液等供使用,訂定訪客進入辦公區域前之健康調查表,如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相關風險,應婉拒進入,並協助提供相關就醫資訊。

(3)落實生病在家休息。要求員工確實遵守咳嗽禮節並保持手部衛生,包括:經常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公司/企業應提供足夠的肥皂、清水或酒精性乾洗手液,衛生紙和非接觸式垃圾桶。

(4)定期清潔辦公環境並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是否需要進行常規清潔以外的其他消毒措施,請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規定辦理。

(5)工作人員若在工作/上班期間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狀,應主動向主管報告,戴上口罩並予安置於獨立空間或與其他員工保持距離之場所(或非人潮必經處且空氣流通之空間),並協助安排鄰近醫療院所就醫。

2.當公司/企業出現確診個案,工作場所環境防疫措施

(1)進行工作場所之環境消毒:環境清潔消毒工作若外包清潔公司,負責環境清消的人員需經過適當的訓練,執行清潔消毒工作的人員應穿戴個人防護裝備(手套、口罩、隔離衣或防水圍裙、視需要使用護目鏡或面罩),以避免消毒水噴濺眼睛、口及鼻等部位。若由企業內部人員執行環境清潔消毒,人員也需經過適當的訓練穿戴個人防護裝備(手套、口罩、隔離衣或防水圍裙、視需要使用護目鏡或面罩)執行。消毒方式可用1:50(當天泡製,以1份漂白水加49份的冷水)的稀釋漂白水/次氯酸鈉(1,000ppm),以抹布或拖把進行桌椅等環境表面及地面擦拭,留置時間建議1-2分鐘或依消毒產品使用建議,並可再以抹布或濕拖把擦拭清潔乾淨。消毒措施應每日至少清潔一次地面,並視需要增加次數。

(2)建議與確診個案同一辦公空間或有共同活動範圍的其他非屬居家隔離員工未來上班則應戴口罩,並加強落實洗手等個人衛生管理。保持經常洗手習慣,尤其咳嗽或打噴嚏後及如廁後,手部接觸到呼吸道分泌物、尿液或糞便等體液時,更應立即洗手。另應注意儘量不要用手直接碰觸眼睛、鼻子和嘴巴。

(3)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倘有發燒、呼吸道症狀,應主動向單位主管或負責人員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

(4)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指引及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執行防疫措施。

(二)調整辦公、出勤或出差方式,減少員工間交互傳染

1.有關確診個案接觸者之定義為:自確診員工發病日起至隔離前,在無適當防護下曾有長時間(大於15分鐘)面對面之接觸或相處,由衛生單位依據疫情調查結果進行接觸者匡列;惟企業主可根據目前的標準,評估如公司有確診個案時,其他員工在工作場所可能暴露的風險,並據以訂定防疫措施。

2.彈性調配人力,建立異地辦公機制,減少同時上班人數,或研議在家上班辦公的可行方案。

3.進行空間調整,讓人員座位保持適當間距,將員工間及與客戶或其他合作夥伴間進行空間區隔。

4.參考疾管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網站,考慮取消前往其他國家的非必要商務差旅。因為其他國家可能實施管制,進而影響員工出差或返國行程。

5.公司應取消或延期與工作相關的大型集/會議或活動或其他替代方案。亦請員工儘量勿參加大型集會活動。

6.員工請病假之人數可能增加,公司/企業可進行必要職能的人員交叉培訓,以便關鍵成員請假時得以維持運作。

7.部份幼兒托育和學校可能會持續延後開學或暫停上課,員工可能請假照顧孩童,雇主應提供可以彈性請假照顧兒童的機制。

8.有關員工上下班差勤規定,請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

企業持續營運的因應措施除以下1-6項與社區零星感染階段建議之因應項目以外,因疫情已進入社區傳播階段,因此,建議企業因應的重點可將以下7-9項列入。

1.業務推展部分:善用數位工具,對外傳達公司正確營運訊息,並透過視訊會議等方式維持客戶信賴關係,或確認人員不足下可能接單能量。可協調客戶延長交期;或與銀行協調利息展延或寬限。

2.生產營運部分:調配因遠距上班或無法上班員工所影響之生產量。嚴重受衝擊之產業則可部分暫停生產或服務,同時規劃辦理員工線上培訓,或改善營運場所、進行研發等工作,讓疫情結束能快速恢復營運,並促使產業升級。

3.擬定企業持續營運計畫、指定計畫負責人並對員工進行相關教育訓練(可參考「中小企業持續營運教戰手冊」)。

4.擬定決策權與關鍵技術與人員的替代機制。

5.擬定異地(遠距)辦公、異地備援、替代供應鏈等方案。

6.擬定符合重要客戶需求之方案

7.積極確保料源及物流通路,以利貨物運送或因應急單。

8.儲備能量訓練員工:辦理員工培訓或參加政府提供之相關培訓課程,提升員工專業知能,一併帶動產業提升。

9.數位化:減少產線、調整產能,運用科技發展數位化經營。

10.善用政府紓困措施或相關資源:如協調銀行貸款展延、政策性新增貸款保證或補貼。申請政府相關研發計畫補助(如SBIR等)。補貼航空業及機場業者場站相關費用一年,以減輕其經營負擔、緩收國內線場站相關費用4個月以減輕業者現金流壓力、以渡過難關,一旦疫情結束,預估被壓抑的市場需求將大幅增加,業者即可恢復正常營運。

(四)其他配合政策措施

1.疾病流行的程度可能因地區而異,衛生主管機關可能針對個別地區發布指引,因此需隨時注意取得所在地即時準確的疫情資訊,配合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進行適當因應。

2.建立訊息傳遞管道與流程,將防疫計畫和最新疫情資訊傳達給所有員工和業務合作夥伴。

肆、應變組織或緊急聯繫網

一、成立專責單位:

建議各企業成立專責單位來處理整個企業的組織應變及業務,讓企業的核心任務能持續營運並快速復原。

二、指定人員擔任應變負責人:

為統籌綜理應變事宜,建議企業/公司指定人員擔任應變負責人,確保各項應變工作落實執行。

三、營運利害關係人:

建立上下游廠商、銀行、融資與貸款、報關、物流等與營運有關單位之緊急聯繫窗口。

四、政府協助窗口:

1.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922。

2.經濟部中小企業馬上辦服務中心:0800-056476

3.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工業局):0800-000257

4.勞動部:1955

5.交通部路政司:聯絡人:林宇平;電話:02-23492154

6.交通部觀光局:聯絡人:劉士銘;電話:02-23491500轉8200

伍、確認持續營運計畫之可行性

一、完成持續營運計畫

為使企業能儘速恢復因疫情期間中斷的重要(優先項目)營運能力,建議企業應制定持續營運計畫。

二、辦理演練

為使公司的持續營運計畫在不同情境下能依照原先預定的計畫內容有效的發揮作用,並達到計畫目標,建議能規劃辦理演習確認計畫可行性。例如:演練如公司發現有確定個案時,公司的消毒方式、員工健康監測、部分員工無法上班時重要任務之調整、辦公室空間規劃,以瞭解是否可以依據所訂定之計畫步驟確實執行,並依據在演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微調計畫內容。

三、檢討及更新

為利所擬訂的計畫能達到最大效度,企業負責人應在疫災發生期間及疫情過後,監督並檢討公司的企業持續營運活動,思考是否有待改進的工作或問題,以及業務環境變化時其外部夥伴(供應商或廠商)、核心企業活動(產品或服務)、資訊系統或財管部門等改變產生的可能影響,定期檢討,才能掌握可以改善企業營運計畫的機會。

陸、參考資訊

1.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及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因應COVID-19企業持續營運計畫(精簡版教戰帖)及因應COVID-19機關持續運作計畫(精簡版教戰帖)。

2.經濟部工業局。製造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指引,109年2月3日。

3.中小企業持續營運教戰手冊:APEC中小企業工作小組,2014年5月。

4.美國CDC:InterimGuidanceforBusinessesandEmployerstoPlanandRespondto2019NovelCoronavirus(2019-nCoV),February2020。

5.新加坡企業發展局(EnterpriseSingapore):GuideonBusinessContinuityPlanningfor2019novelcoronavirus.

6.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因應指引-機關企業疫情因應指引。

7.勞動部:防疫照顧QA。

8.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防護措施指引。

9.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0.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LINE@疾管家:

11.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OVID-19相關宣導海報:

12.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國際旅遊疫情建議等級表: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