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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南國會通過外國人管理辦法修正案,自2020年1月1日起開放外國人免簽證入境越南沿海經濟特區
  • 允許外國人可以停留不超過30天,目的希望可以推動當地觀光旅遊業,以及投資經營活動等
  • 越南政府規定沿海經濟特區必須設有國際機場,與內地分開的地址位置,符合經濟社會發展政策,還有不損及越南國防安全與社會秩序等4大條件

越南第14屆國會第8次會議於11月25日通過「外國人入境、出境、過境與居住管理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開放外國人免簽證入境越南沿海經濟特區,允許停留不超過30天,目的希望可以推動當地觀光旅遊業,以及投資經營活動等,越南國會贊成通過該法案比率達83.64%。

根據越南政府規定,沿海經濟特區必須設有國際機場,與內地分開的地址位置,符合經濟社會發展政策,還有不損及越南國防安全與社會秩序等4大條件。越南政府近年來規劃興建18個沿海經濟特區,當中已經有15個已經完成或是在興建中,如東北部的雲頓島(VanDon),南部的富國島(PhuQuoc)等。

現階段越南給予超過20個國家公民旅客免簽證待遇,包括日本、韓國、法國、德國、俄羅斯以及東協9個成員國。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