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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商務部公告,自2020年7月18日起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產品實施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稅
  • 進口經營者進口商品時,應依據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254.4%~267.4%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中國商務部7月17日公告,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產品實施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稅,自2020年7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進口商品時,要向中國海關提供相應保證金。

因中國商務部初步裁定,這些商品存在傾銷與實質損害事實,應依據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254.4%~267.4%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商務部公佈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2020-07-17

7月17日,商務部發佈2020年第25號公告,公佈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商務部初步裁定,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存在傾銷,國內正丙醇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進口正丙醇實施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自2020年7月1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上述產品時,應依據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254.4%—267.4%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資料來源: 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