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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灣證券交易所(證交所)於2021年2月修訂「各類證券簡稱命名原則」,自3月2日起實施
  • 之後期貨ETF(交易所交易基金)中文簡稱前2位元組固定為「期」,目的讓投資人可以一眼看出所投資的ETF屬於證券ETF或是期貨ETF
  • 證券交易所提醒投資人,必須確實了解各項金融商品的特性與風險,並且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之後再選擇適合自己的ETF商品

台灣證券交易所(證交所)於2021年2月修訂「各類證券簡稱命名原則」,自3月2日起實施,之後期貨ETF(交易所交易基金)中文簡稱前2位元組固定為「期」,目的讓投資人可以一眼看出所投資的ETF屬於證券ETF或是期貨ETF。

目前證交所當中期貨類的ETF有元大S&P黃金、元大S&P石油、元大S&P原油反1、元大S&P黃金反1、富邦VIX、元大美元指數、元大美元指數正2、元大美元指數反1、街口S&P黃豆、元大S&P日圓正2、元大S&P日圓反1、元大S&P黃金正2、街口布蘭特油正2、元大道瓊白銀、街口道瓊銅等15檔。

證券交易所提醒投資人,必須確實了解各項金融商品的特性與風險,並且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之後再選擇適合自己的ETF商品,並且要隨時留意市場變化與相關資訊。

各類證券簡稱命名原則(110年2月修訂)

臺灣證券交易所及證券櫃檯買賣中心配合證券簡稱位元組擴充至16位元組,訂定各類證券命名原則如下:

一、股票

前10位元組為公司名稱,末6位元組為屬性註記用,一律左靠顯示,屬性包含面額非10元以「*」註記,及第一上市(櫃)與外國興櫃公司增加「-註冊地簡稱」之標註。舉例整理如下:

國內上市(櫃)及興櫃公司股票

(1)面額10元,例如台○電之證券簡稱仍維持為「台○電」。

(2)面額非屬10元,如倘台○電面額變更為非新台幣10元,則其簡稱為「台○電*」。

第一上市(櫃)及外國興櫃公司股票

(1)面額10元,例如F-T○K證券簡稱變更為「T○K-KY」

(2)面額非屬10元,如倘T○K面額變更為非新台幣10元,則其簡稱為「T○K*-KY」。

二、第二上市(櫃)股票/存託憑證

前10位元組為公司名稱,末6位元組為屬性註記用,一律左靠顯示,屬性包含第二上市(櫃)公司發行存託憑證以「-DR」表達;原股上市以「-S」標註。例如巨○國際控股發行之TDR,則其簡稱為「巨○-DR」。倘巨○國際控股來臺以原股第二上市,則其證券簡稱為「巨○-S」。

三、ETF

證券ETF,前4位元組為發行人名稱,次8位元組為標的指數(商品),末4位元組為屬性,一律左靠顯示。如富邦中國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富邦上証180單日正向兩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稱為「富邦上証180正2」、元大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台灣50單日正向2倍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簡稱為「元大台灣50反1」。

期貨ETF,前2位元組固定為「期」,次4位元組為發行人名稱,再次6位元組為標的指數(商品),末4位元組為屬性,一律左靠顯示。如街口道瓊銅ER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簡稱可命名為「期街口道瓊銅」、元大標普美元指數傘型期貨信託基金之元大標普美元ER單日正向2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簡稱可命名為「期元大美元指正2」。

四、權證

權證簡稱命名原則如下表,為16位元組,一律左靠顯示:

是以,元大寶來證券公司第1次發行以台○電為標的且於民國104年10月到期之認購權證,則該檔權證之簡稱為「台○電元大4A購01」。

五、不動產投資(資產)信託基金

前4位元組為受託機構,次8位元組為不動產管理機構名稱或初始化標的(由受託機構自行決定),一律左靠顯示,如新光一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簡稱為「兆豐新光R1」。

六、轉(交)換公司債及附認股權公司債

前10位元組為公司名稱,中間2位元組為序號,末4位元組為屬性註記用,一律左靠顯示。

舉例說明如下:

台○電國內第一次轉換公司債,簡稱為「台○電一」,國內第10次轉換公司債簡稱為「台○電十」,國內第11次至99次轉換公司債簡稱為「台○電11」依序至「台○電99」後回歸循環使用。國外公司來台第一上市(櫃)轉換公司債,如貿○控股公司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其發行公司名稱為貿○控股公司,簡稱取股票簡稱之公司名稱欄位加序號及屬性欄位為「貿○三KY」。

台○電國內第一次交換公司債簡稱為「台○電E1」,E1至E9循環使用。

台○電國內第一次附認股權公司債簡稱為「台○電GD」,GD至GL循環使用。

七、開放式基金

前12位元組為發行人及開放式基金之名稱(前位元數為發行人名稱,接續之剩餘位元數為開放式基金之名稱),末4位元組為屬性註記用(例如幣別:US、RMB),一律左靠顯示。例如國泰科技生化基金,簡稱為「國泰科技生化」。

八、黄金現貨

前4位元組為發行人名稱,接續之4位元數為代表商品型態(例如黃金或是其他貴金屬),末8位元組為屬性註記用(例如幣別:US、RMB,或是成色:9995),一律左靠顯示。

舉例說明如下:

如「臺灣銀行成色千分之九九九點九黃金現貨」,現行簡稱為「臺銀金」,位元組擴充後,簡稱得改為「臺銀黄金」,未來第一銀行如有申請登錄美元計價黃金現貨,簡稱得命名為「一銀黄金US」。

九、指數投資證券

前4位元組為發行人名稱,次8位元組為標的指數(商品),次1位元組以「N」表達ETN,末3位元組為屬性,一律左靠顯示。例如富○臺○加權指數單日正向兩倍指數投資證券,簡稱為「富○臺○加權N正2」。


台灣證券交易所國內業務宣導網站(各類證券簡稱命名原則)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