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福部公告自2025年(民國114年)1月1日起,國民年金保險費率將從現行10%,調升到10.5%,月投保金額維持在1萬9,761元不變
- 本次費率調整對於低收入戶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不受影響,一般國保被保險人的保險費平均每月增加約39元
- 衛福部表示對民眾未來的老年經濟生活保障將更充足,估計將會有239萬人受到保費調整影響
衛福部於12月26日公告,自2025年(民國114年)1月1日起,國民年金保險費率將從現行10%,調升到10.5%,月投保金額維持在1萬9,761元不變。
本次費率調整對於低收入戶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不受影響,國民年金保險保費負擔比率政府4成、一般國保被保險人6成,費率調升後一般國保被保險人的保險費平均每月保費上升到1,245元,增加約39元,對民眾未來的老年經濟生活保障將更充足,估計將會有239萬人受到保費調整影響,國民年金保險保費收入每年可增加27.7億元。
圖資來源:勞保局
114年國民年金月投保金額不調整,保險費率依法微調0.5% (衛福部/2024/12/26)
國民年金保險費率將自明(114)年1月1日起,由現行10%微幅調升0.5%為10.5%,月投保金額19,761元則維持不變。本次費率調整對於低收入戶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不受影響,一般國保被保險人的保險費平均每月增加約39元,對民眾未來的老年經濟生活保障將更充足。
衛福部表示,國民年金97年10月開辦時,保險費率為6.5%,於第3年(99年)調高0.5%,依規定每2年微調0.5%直到上限12%;開辦以來已辦理7次費率調整。為確保國民年金財務平衡與永續發展,衛福部將依國民年金法規定,自114年1月1日調升保險費率由10%調升至10.5%。
國民年金的保險費,係以「月投保金額(19,761元)」乘以「保險費率(10.5%)」計算,明年費率雖然調升,月投保金額並無調整,政府至少補助4成以上保險費,民眾每月自付保險費最多為1,245元,另對於低收入戶及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約13萬餘人)則由政府全額補助,不受影響,本次保費微調人數影響約239萬人,平均每月增加約39元,國保基金預估每年增加約27億元的保費收入,將作為整體國保民眾未來保險給付(含老年、生育、身心障礙、遺屬及喪葬)之用,與基金的投資運用。
明(114)年費率調整後,「1-2月」份的保險費繳款單,勞保局將於3月底前寄發,國保民眾只要在114年4月底前繳納即可,相關最新訊息將發布於勞保局官網,並於繳款單註明。衛福部再次提醒,為減輕民眾經濟負擔,國民年金提供相關保險費補助措施(含分期繳納、10年緩繳等),民眾可依自身需要善加運用。民眾如有經濟困難,可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申請提高保險費補助比率。如有相關疑問,請撥打勞保局「國民年金諮詢專線」電話02-23961266轉6066洽詢。
保險費負擔比率及金額
- 一、保險費由被保險人及各級政府依下列比率負擔:
- (一)、被保險人為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負擔。
- (二)、被保險人為中低收入戶:由被保險人自付30%,政府負擔70%。
- (三)、被保險人為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
- 以被保險人之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如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倍,則被保險人自付30%,政府負擔70%。
- 以被保險人之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如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則被保險人自付45%,政府負擔55%。
- (四)、被保險人為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證明者
- 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由政府全額負擔。
- 中度身心障礙者,由被保險人自付30%,政府負擔70%。
- 輕度身心障礙者,由被保險人自付45%,政府負擔55%。
- (五)、其餘一般被保險人自付60%,政府負擔40%。
- 二、保險費負擔比率及全月保險費負擔金額
(114年1月1日起之保險費適用:月投保金額19,761元,保險費率10.5%)- (一)、一般民眾
- 被保險人自付比率(每月自付金額):60%(1,245元)
- 政府負擔比率(每月負擔金額):40%(830元)
- (二)、低收入戶
- 被保險人自付比率(每月自付金額):0元
- 政府負擔比率(每月負擔金額): 100%(2,075元)
- (三)、中低收入戶
- 被保險人自付比率(每月自付金額):30%(622元)
- 政府負擔比率(每月負擔金額):70%(1,453元)
- (四)、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者
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 被保險人自付比率(每月自付金額):30%(622元)
- 政府負擔比率(每月負擔金額):70%(1,453元)
- 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倍
- 被保險人自付比率(每月自付金額):45%(934元)
- 政府負擔比率(每月負擔金額):55%(1,141元)
- (五)、身心障礙者
重度以上- 被保險人自付比率(每月自付金額):0元
- 政府負擔比率(每月負擔金額):100%(2,075元)
- 中度
- 被保險人自付比率(每月自付金額):30%(622元)
- 政府負擔比率(每月負擔金額):70%(1,453元)
- 輕度
- 被保險人自付比率(每月自付金額):45%(934元)
- 政府負擔比率(每月負擔金額):55%(1,141元)
- (一)、一般民眾

資料來源: 鉅亨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