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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本參議院表決通過「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先前眾議院已於4月15日通過,至此日本已經完成國內程序
  • 先前中國在3月22日首先核准,根據規定該協定當東協十國當中有6國,其他國家中有3國完成國內程序,將會在60天後生效

日本參議院4月28日上午表決通過「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先前眾議院已於4月15日通過,至此日本已經完成國內程序。

先前中國在3月22日首先核准,根據規定該協定當東協十國當中有6國,其他國家中有3國完成國內程序,將會在60天後生效。

RCEP 15個成員國為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汶萊、柬埔寨、寮國、緬甸、越南、中國、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涵蓋議題包括:(1)初始條款及一般定義(2)貨品貿易;(3)原產地規則,包括產品特定規則之附件;(4)關務程序與貿易便捷化;(5)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6)標準、技術法規及符合性評鑑程序;(7)貿易救濟;(8)服務貿易,包括金融服務、電信服務和專業服務之附件;(9)自然人移動;(10)投資;(11)智慧財產權;(12)電子商務;(13)競爭;(14)中小企業;(15)經濟和技術合作;(16)政府採購;(17)一般規定和例外;(18)體制性安排;(19)爭端解決;(20)最終條款。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