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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歐盟成員國與歐洲議會達成協議,預計自2023年10月起對進口鋼材、水泥等製造汙染等商品,課徵二氧化碳排放關稅(碳稅)
  • 根據這次達成的初步協議,自2023年10月1日起實施,初期是過渡期,初期適用碳邊境稅產業包括鋼鐵、水泥、化肥、鋁業、電力等
  • 歐洲會議加碼擴大到氫能、部分間接碳排產品,以及鋼鐵產業下游的螺絲、螺栓等產品

歐盟成員國與歐洲議會於12月13日達成協議,預計自2023年10月起對進口鋼材、水泥等製造汙染等商品,課徵二氧化碳排放關稅(碳稅)。

歐盟執委會於2021年7月提出「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針對本地二氧化碳高排放產業訂定減碳要求,為了降低企業因減碳增加成本降低與進口產品的競爭力,設計「碳邊境稅」,要求外國輸入歐盟的高碳排產品,必須購買減碳憑證,目標在2030年歐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相較1990年減少55%。

根據這次達成的初步協議,自2023年10月1日起實施,初期是過渡期,要求進口商提交碳排放相關報告,之後歐盟執委會再評估進一步擴大適用產業範圍,實際時程進一步談判後決定。初期適用碳邊境稅產業包括鋼鐵、水泥、化肥、鋁業、電力等,歐洲會議加碼擴大到氫能、部分間接碳排產品,以及鋼鐵產業下游的螺絲、螺栓等產品。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