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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動部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自2021年5月1日起,上市、上櫃公司,或是實收資本額超過1億元以上的事業單位
  • 如果沒有依勞動基準法給付加班費、計算假日出勤工資、沒有落實七休一、輪班間隔11小時、加班超時等,不論情節輕重,罰鍰都從2萬元加重到5萬元起算

勞動部修正「違反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自2021年5月1日起,上市、上櫃公司,或是實收資本額超過1億元以上的事業單位,如果沒有依勞動基準法給付加班費、計算假日出勤工資、沒有落實七休一、輪班間隔11小時、加班超時等,不論情節輕重,罰鍰都從2萬元加重到5萬元起算。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表示,因外界對勞動主管機關裁罰輕重不一有意見,秉持當重者不過輕、宜輕者不過重原則,修改共通性原則。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