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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對於低價傾銷等行為將沒收違法所得,並且可以處以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
  • 如果沒有違法所得者會給予警告,並且可以處在違法行為發生期間,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
  • 針對電子商務平台業者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獲得違法競爭優勢,將給予警告,並可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

中國官方為防範市場競爭,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於7月2日公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對於低價傾銷、價格歧視、價格串通、價格詐欺、哄抬價格等行為將沒收違法所得,並且可以處以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

如果沒有違法所得者會給予警告,並且可以處在違法行為發生期間,銷售額1%以上、10%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更嚴重者,會責令停業整頓,或是吊銷營業執照。

針對電子商務平台業者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對同一商品或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價格,或為排擠競爭對手或是為獨占市場,還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電子商務平台透過補貼方式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將給予警告,並可處上一年度銷售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意見稿中有明確規定,罰款上限不超過10%。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對《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2021/07/02)

為貫徹落實1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修訂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等方面法規,及時修改或廢除不合理的行政處罰事項,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各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意見和建議,並於2021年8月2日前回饋市場監管總局。

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一、通過登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網址:http://www.samr.gov.cn),在首頁“互動”欄目中的“徵集調查”提出意見。

二、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請注明“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公開徵求意見”。

三、通過信函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裡河東路八號市場監管總局價監競爭局(郵遞區號:100820),並在信封上注明“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公開徵求意見”字樣。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資料來源: 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