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該法重點包括擴大納保範圍,提高最低投保薪資,提高傷病、失能、死亡給付
- 原本勞保相關法規規定,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強制納保,4人以下的事業單位為自願加保。新法規定,無論事業單位人數多少,全都強制納保
- 新法規定職業傷病前2個月按投保薪資100%給付,第3個月起都是按投保薪資70%給付,以2年為限
立法院4月24日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該法重點包括擴大納保範圍,提高最低投保薪資,提高傷病、失能、死亡給付。
勞動部指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制定專法的形式,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予以整合,除擴大納保,受僱勞工到職即有保障,一旦發生職災,政府有給付保證;提升各項給付,勞工災後生活有保護;雇主也藉由少許保費,讓勞工獲得大保障,雇主更有效分攤補償責任;並整合職災預防與重建業務,使整體職災保障制度更完善。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修法重點:
1.所有事業單位都強制納保
原本勞保相關法規規定,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強制納保,4人以下的事業單位為自願加保。新法規定,無論事業單位人數多少,全都強制納保
2.擴大納保對象
只要有提供勞務事實,並有收取報酬者都符合納保條件,包括外籍家庭看護工與幫傭也都是投保對象
3.調高投保薪資
投保薪資下限從1萬1,100元,提高成為「基本工資」,目前基本工資為2萬4,000元
投保薪資上限從4萬5,800元,提高成為7萬2,800元
取消部分工時(打工族)的投保薪資級距,如果低於基本工資者,一律提高到以基本工資投保
職災保險保費部分,若是強制納保勞工,保費由雇主全額負擔;若透過職業工會加保,勞工負擔保費6成、政府負擔4成
保費費率以平均0.21%計算,雇主每月職災保險保費為每名勞工50元到153元不等,若勞工薪資高於4萬5,800元的勞保天花板,雇主就會增加保費負擔,以最高投保級距7萬2,800元計算,雇主負擔會從原本的每月96元增加至153元
4.提高職業傷病給付率
現行勞保規定職業傷病第1年按投保薪資70%給付,第2年降低為50%,以2年為限
新法規定職業傷病前2個月按投保薪資100%給付,第3個月起都是按投保薪資70%給付,以2年為限
5.調整失能給付認定方式
失能年金給付金額不再以年資計算,改以失能狀態認定,失能狀態越嚴重者,可以領到的給付就越多
完全失能者,可領取投保薪資70%
嚴重失能者,可領取投保薪資50%
部分失能者,可領取投保薪資20%
失能年金如符合相關資格,加發眷屬補助10%,最多可加發20%
6.調整遺屬年金給付方式
遺屬年金不計年資,改以每月發給平均投保薪資50%
遺屬一次金按被保險人平均投保薪資發給40個月
7.增訂雇主罰則
若雇主未替勞工加保,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如未改善應按次處罰
投保單位、雇主、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診所若違法經且處以罰鍰,主管機關應公布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及處分金額等
8.成立專責機構
新法要求勞動部應捐助成立財團法人職災預防重建中心,以此統籌職災預防業務
承保相關對照表
給付、津貼與補助相關對照表
預防重建相關對照表
圖資來源:勞動部
資料來源: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