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 立法院通過實價登錄2.0,也就是地政三法,分別為「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 修法後預售屋買賣雙方應於交易後30天內進行申報,申報價格揭露落實到每個門牌,申報不實者處3萬到15萬元罰鍰
  • 建商或代銷商銷售預售屋前,必須將坐落基地、建案名稱、銷售地點、銷售期間、戶(棟)數、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等報予主管機關備查,違反者處以3萬到15萬元罰鍰
  • 預售屋應使用定型化契約,否則每戶(棟)處6萬到30萬元罰鍰,若將預購紅單等書面契約轉售給第三人,按棟戶處以15萬到100萬元罰鍰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月21日通過實價登錄2.0,也就是地政三法,分別為「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達到管理預售屋市場目標。

原本預定2階段修法,分別為完成實價登錄2.0,以及遏止紅單交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2月21日將兩項修法同時完成,也提高罰鍰金額。修法後預售屋買賣雙方應於交易後30天內進行申報,申報價格揭露落實到每個門牌,申報不實者處3萬到15萬元罰鍰,按次處罰,若2次未改善,罰鍰金額提高到30萬到100萬元。

針對預售屋市場建商與代銷商部分,修法後建商或代銷商銷售預售屋前,必須將坐落基地、建案名稱、銷售地點、銷售期間、戶(棟)數、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等報予主管機關備查,違反者處以3萬到15萬元罰鍰,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針對紅單交易的預售屋市場管理,修法後預售屋應使用定型化契約,否則每戶(棟)處6萬到30萬元罰鍰,若將預購紅單等書面契約轉售給第三人,按棟戶處以15萬到100萬元罰鍰。

資料來源: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