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會准許境外資金回台後可以投資金融市場相關商品,個人的海外匯回資金,可以在匯回稅後資金3%額度內,投保國內保障型與高齡化保險商品
- 金管會為避免境外資金匯回台灣影響金融市場行情波動,為資金設下3道防線,避免資金炒股炒匯
- 3道防線分別為規範投資單一公司股票金額限制、需委託專業機構管理,以及匯回資金解除管控後必須分年取回
金管會為避免境外資金匯回台灣影響金融市場行情波動,為資金設下3道防線,避免資金炒股炒匯。
金管會准許境外資金回台後可以投資金融市場相關商品,包括政府債券、公募公司債、金融債券、國際債券、上市(櫃)股票、興櫃股票、投信基金(包括ETF)、期貨ETF、指數投資證券(ETN)等,也准許以避險為目的買賣上市(櫃)公司的認售權證、期貨與選擇權交易。個人的海外匯回資金,可以在匯回稅後資金3%額度內,投保國內保障型與高齡化保險商品。
為避免金融市場波動的3道防線,分別為1.投資任一公司股票總金額,不可超過運用於國內股票總金額的20%,而且不可以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的10%;2.境外匯回資金需透過信託方式,或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方式,委由信託業者或全權委託業者等專業機構管理運用;3.從事金融投資與其餘未從事投資而存放在外匯存款專戶的資金,應在屆滿5年後分3年取回,藉此降低資金解除控管後對市場的衝擊。
資料來源: 鉅亨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