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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管會宣布完成修法草案預告,為強化壽險業經營體質,增訂淨值比監理指標
  • 每半年為一期,保險業淨值近2期低於3%者列為資本不足;在0%~2%之間者列為資本顯著不足
  • 壽險業者淨值比低於3%,將限期增資,低於2%者還可以進一步解除負責人職務或是要求減薪;這項規定預計在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

金管會11月7日宣布完成修法草案預告,為強化壽險業經營體質,增訂淨值比監理指標。每半年為一期,保險業淨值近2期低於3%者列為資本不足;在0%~2%之間者列為資本顯著不足。

壽險業者淨值比低於3%,將限期增資,提出財務業務改善計畫、限制資金運用範圍;低於2%者還可以進一步解除負責人職務或是要求減薪,以及命令處分特定資產;這項規定預計在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目前國內壽險業者到9月底平均淨值比為6.94%,低於8月的7.17%;現階段只有1家保險公司淨值比低於3%。

關於風險資本額(Risk Base Capital/RBC),目前分為4級:資本適足(資本適足率>200%)、資本不足(資本適足率位於150%~200%)、資本顯著不足(資本適足率位於50%~150%)、資本嚴重不足(資本適足率在50%以下)。而資本適足率與淨值比2項指標,取較低等級最為等級判斷標準。如資本適足率為210%,但淨值比為2.8%,就會被判定為資本不足,主管機關將啟動相關監理措施。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