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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布,為反制美國於8月15日宣布對中國進口3,000億美元商品加徵10%關稅,分兩批自9月1日與12月15日起實施
  • 中國也會對約當750億美元的美國進口商品加徵10%與5%不等的關稅,同樣也分兩批自9月1日12點01分與12月15日12點01分起
  • 自9月1日起對美國進口大豆加徵5%關稅,自12月15日起對美國進口小麥、玉米、高粱等加徵10%關稅

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8月23日公布,為反制美國於8月15日宣布對中國進口3,000億美元商品加徵10%關稅,分兩批自9月1日與12月15日起實施。 中國方面也會對原產於美國的5,078個稅目,約當750億美元的美國進口商品加徵10%與5%不等的關稅,同樣也分兩批自9月1日12點01分與12月15日12點01分起。 徵稅清單當中,中國自9月1日起對美國進口大豆加徵5%關稅,自12月15日起對美國進口小麥、玉米、高粱等加徵10%關稅。 

中國國務院稅則委員會公告原文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佈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約75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 2019年8月23日 來源: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8月15日,美國政府宣佈,對自華進口的約3000億美元商品加征10%關稅,分兩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實施。美方措施導致中美經貿摩擦持續升級,極大損害中國、美國以及其他各國利益,也嚴重威脅多邊貿易體制和自由貿易原則。 針對美方上述措施,中方被迫採取反制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5078個稅目、約750億美元商品,加征10%、5%不等關稅,分兩批自2019年9月1日12時01分、12月15日12時01分起實施。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將繼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750億美元商品清單中,經審核確定的排除商品,按排除辦法,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未納入前兩批可申請排除範圍的商品,將納入第三批可申請排除的範圍,接受申請辦法將另行公佈。 中方採取加征關稅措施,是應對美方單邊主義、貿易保護主義的被迫之舉。中方再次重申,對於中美兩國,合作是唯一正確的選擇,共贏才能通向更好的未來。希望中美雙方以相互尊重、相互平等和言而有信、言行一致為前提,以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解決分歧,積極構建平衡、包容、共贏的中美經貿新秩序,共同維護並推動改革完善多邊貿易體制,促進與世界上其他國家的互利共贏合作。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 (第三批)加征關稅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19〕4號   2019年8月15日,美國政府宣佈,對從中國進口的約3000億美元商品加征10%關稅,分兩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實施。美方措施導致中美經貿摩擦持續升級,極大損害中國、美國以及其他各國利益,也嚴重威脅多邊貿易體制和自由貿易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對原產於美國的5078個稅目、約750億美元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有關事項如下:   一、自2019年9月1日12時01分起,對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270個稅目商品加征10%的關稅,對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646個稅目商品加征10%的關稅,對附件1第三部分所列64個稅目商品加征5%的關稅,對附件1第四部分所列737個稅目商品加征5%的關稅,具體商品範圍見附件1。   二、自2019年12月15日12時01分起,對附件2第一部分所列749個稅目商品加征10%的關稅,對附件2第二部分所列163個稅目商品加征10%的關稅,對附件2第三部分所列634個稅目商品加征5%的關稅,對附件2第四部分所列1815個稅目商品加征5%的關稅,具體商品範圍見附件2。   三、對原產於美國的附件所列進口商品,在現行適用關稅稅率基礎上分別加征相應關稅,現行保稅、減免稅政策不變,此次加征的關稅不予減免。   四、相關進口稅收的計征:   加征關稅稅額=關稅完稅價格×加征關稅稅率   關稅=按現行適用稅率計算的應納關稅稅額+加征關稅稅額   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按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計征。   附件:1.清單一  2.清單二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9年8月23日 

中國關稅稅則委員會公告原文 

資料來源: 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