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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該清單對象為不遵守市場規則、背離契約精神、出於非商業目的對中國企業實施封鎖或斷供,嚴重損害中國企業正當權益的外國企業、組織或個人
  • 社會各方也會從中得到警示,在與清單的外國實體進行交易與交往時,要提高警覺防範不可靠風險
  • 違法企業或個人被列入清單後,會經過一定調查程序,中國會給利益關係方一定的申辯權

中國商務部5月31日公布將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對不遵守市場規則、背離契約精神、出於非商業目的對中國企業實施封鎖或斷供,嚴重損害中國企業正當權益的外國企業、組織或個人,將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維護經濟、科技、資訊、資源等國家安全,具體時間會於近期內公布。

中國建立這份清單制度,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反壟斷法》、《國家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會被列入清單有4個考量因素標準,1.該實體是否存在針對中國實體實施封鎖、斷供或其他歧視性措施行為;2.該實體行為是否基於非商業目的,違背市場規則與契約精神;3.該實體行為是否對中國企業或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4.該實體行為是否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或潛在威脅。社會各方也會從中得到警示,在與清單的外國實體進行交易與交往時,要提高警覺防範不可靠風險。

違法企業或個人被列入清單後,會經過一定調查程序,中國會給利益關係方一定的申辯權。中國希望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維護全球產業鏈安全與穩定。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