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副總統對外表示,印尼與中國正在討論一帶一路倡議,印尼會確保彼此合作符合印尼利益,不會接受對國家利益有害的結果
- 主要負責該項任務的印尼海洋事務統籌部長表示,印尼與中國的一帶一路是企業對企業模式,並非政府間合作
- 與中國合作有4項條件,包括不要用二流技術、必須讓印尼在地就業極大化、中資需要進行知識移轉、要為印尼上下游產業創造附加價值
印尼副總統尤素夫卡拉(Jusuf Kalla)於4月24日對外表示,印尼與中國正在討論一帶一路倡議,印尼會確保彼此合作符合印尼利益,不會接受對國家利益有害的結果。
主要負責該項任務的印尼海洋事務統籌部長盧胡特(Luhut Binsar Panjaitan)表示,印尼與中國的一帶一路是企業對企業模式,並非政府間合作,政府在中間扮演的角色是促進企業合作。
與中國合作有4項條件,1.中資必須用對環境友善、永續發展的科技,印尼不接受影響環境的二等技術;2.中資必須要讓印尼在地就業極大化,初期如果需要使用中國勞力,必須逐漸將技術移轉給印尼本國勞工;3.中國投資者必須透過訓練計畫,讓知識可以移轉給在地合作夥伴;4.投資案必須要為印尼上下游產業創造附加價值,降低印尼對像是採礦業的依賴。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