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國政府批准新規定,非歐洲投資人收購德國企業10%股份,政府可以公共利益為理由介入,主要規範內容為降低歐洲以外人士收購德國企業股份
- 德國政府在2017年也擴大外人投資否決權,目的在保護重要的基礎產業,包括能源、電信、金融等,12月19日再增加媒體產業
- 德國此舉在防範中國資金收購與國家安全領域有關的企業,因中資企業在德國取得過多關鍵技術,相對中國對於保護本國企業卻是不遺餘力
德國政府12月19日批准新規定,主要規範內容為降低歐洲以外人士收購德國企業股份,甚至阻止購買。新規定非歐洲投資人收購德國企業10%股份,德國政府就可以公共利益為理由介入,這項門檻原本為25%,是2004年訂定的門檻。
德國執政聯盟經濟事務發言人菲佛(Joachim Pfeiffer)表示,德國是一個開放市場,歡迎外國人來投資,但我們不可以天真無知。如果外國懷有政治目的,想要鎖定投資關鍵領域,政府必須要採取行動。不過保持平衡非常重要,德國政府會經過仔細評估後才會動用這項工具。德國政府在2017年也擴大外人投資否決權,目的在保護重要的基礎產業,包括能源、飲水、食品供應、電信、金融、運輸,2018年12月19日再增加媒體產業。
德國此舉在防範中國資金收購與國家安全領域有關的企業,因中資企業在德國取得過多關鍵技術,相對中國對於保護本國企業卻是不遺餘力。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