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里巴巴向美國證券交易所提交的申報文件中,關於VIE重組控制權已從馬雲與聯合創始人謝世煌,移轉給另外5位新所有人
- 阿里巴巴的說法,控制權移轉是為了降低關鍵人物風險,避免主要資產被少數人士掌控
- 阿里巴巴希望可以減少馬雲的行政負擔,但仍然是股東與36位合夥人之一,擁有提名董事會的權力
阿里巴巴集團證實,馬雲已經不再是阿里巴巴可變權益實體(VIE / Variable Interest Entity)擁有者之一,也已經在2018年7月告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公司對外說法,這是希望可以減少馬雲的行政負擔,但仍然是阿里巴巴的股東與36位合夥人之一,擁有提名董事會的權力。
因為中國法律禁止或限制外資投資高敏感產業,多數海外上市的中國公司透過VIE這類變通方式尋求海外資金。阿里巴巴在紐約註冊上市,在美國上市的實體透過協議方式控制在中國境內的業務實體,所以在中國境內的公司被認定是一個可變權益實體(VIE),並允許境外公司取得中國業務的收入與利潤。
阿里巴巴向美國證券交易所提交的申報文件中,關於VIE重組控制權已從馬雲與聯合創始人謝世煌,移轉給另外5位新所有人,也可以理解為象徵性的把公司的控制權交出來了。至於阿里巴巴的說法,控制權移轉是為了降低關鍵人物風險,避免主要資產被少數人士掌控。
資料來源: 鉅亨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