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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人民銀行宣布自4月25日起,調降金融機構存款準備率1%,調降後大型金融機構存款準備率為15.5%,中小型金融機構存款準備率為12%
  • 降準所釋出資金先償還人民銀行所借出的中期貸款便利(MLF),估計約9,000億元人民幣,其餘充實銀行體系資金
  • 人民銀行表示降準是為了提升對小微企業的資金支持力道,增加銀行體系資金的穩定性

中國人民銀行4月17日宣布,自4月25日起包括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外資銀行等,人民幣存款準備率下調1%。調降後大型金融機構存款準備率為15.5%,中小型金融機構存款準備率為12%。

上述銀行因下調存款準備率所釋放的資金,依據先借先還的順序,償還人民銀行所借出的中期貸款便利(MLF)。根據2018年第一季人民銀行估算的資料,需要償還的MLF規模約為9,000億元人民幣,同時還可以釋出大約4,000億元人民幣的資金,這些新釋出的資金多數將會釋出給城市商業銀行與非縣域農村商業銀行。

人民銀行上回是在2016年3月1日全面調降存款準備率,當時的調降幅度為0.5%。在2017年1月時,人民銀行也採取定向或定期的局部性調降存款準備率措施,如2017年1月21日對五大國有行庫實施調降幅度1%、期間為28天的措施;2017年12月29日允許部分商業銀行在春節期間可動用2%的存款準備金;2018年1月25日春節前針對符合普惠金融條件的商業銀行實施定向降準。而這次的降準人民銀行表示是為了提升對小微企業的資金支持力道,透過適當調降存款準備率一方面置換部分人民銀行給銀行借貸的資金,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銀行體系資金的穩定性。

資料來源: 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