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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管會宣布未來台灣的基金,會以基金規模(AUM)來計算銷售獎勵金,取代目前的銷售額計算制度,原則上2019年底完成重新議約
  • 這項決議討論的是資產管理業者如何支付銷售機構銷售獎金的方式,與一般投資人收取的手續費無關
  • 現行以銷售額計算銷售獎金,比較容易讓銷售機構因著眼於創造高銷售額,卻忽略投資人利益

金管會3月29日宣布未來台灣的基金,會以基金規模(AUM)來計算銷售獎勵金,取代目前的銷售額計算制度,原則上2019年底完成重新議約。這項決議討論的是資產管理業者如何支付銷售機構銷售獎金的方式,與一般投資人收取的手續費無關。

根據金管會的新聞稿,為降低以銷售額計算銷售獎勵金可能產生銷售機構與投資人之間的利益衝突,金管會邀請銀行公會、信託公會、投信投顧公會、銀行與投信投顧公司等共同研議合宜的基金通路計算報酬方式。

因現行以銷售額計算銷售獎金,比較容易讓銷售機構因著眼於創造高銷售額,卻忽略投資人利益。調整成以投資人持有的基金存量計算銷售獎金,可以鼓勵銷售機構銷售適合投資人需求的基金,並且重視基金的穩定獲利,減少投資人之間的利益衝突,也可以使投資人長期持有基金,降低基金周轉率。對於基金業者而言,也可以增加操作彈性藉此提升績效。

資料來源: 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