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三讀通過「使用牌照稅法」修正案,電動汽車免牌照稅優惠期限修正後延長到民國110年12月31日
- 同時也新增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間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到110年12月31日
立法院11月14日三讀通過「使用牌照稅法」修正案,原先電動汽車免牌照稅優惠期限為民國107年1月5日,修正後延長到民國110年12月31日,共計延長4年。
同時也新增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間自民國107年1月1日起到110年12月31日。估計將會新增5,795輛電動汽車,電動機車17萬輛,可以帶動整體周邊產值949億元,也可以增加國家稅收8億元。
資料來源: 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