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政府為抑制投資炒房,對房屋買賣課徵印花稅,房屋賣方需持有4年以上才可免徵,提早賣出依持有期間長短由高而低依序課稅
- 首先是將房屋賣方免徵印花稅的持有年數由4年降低成3年,且將每個年數級距稅率均調降4%
- 調降後持有0~1年課徵12%、1~2年課徵8%、2~3年課徵4%。相對的買方負擔的印花稅沒有調整,與原本規定相同
新加坡政府對於房價投資炒作的抑制方法之一,就是採取徵收印花稅因應,當屋主持有住宅房地產超過4年以上,才可以免徵印花稅。新加坡財政部、國家發展部、金融管理局(MAS,扮演央行角色)於3月10日宣布放寬標準,新規定自3月11日起生效。
首先是將房屋賣方免徵印花稅的持有年數由4年降低成3年,且將每個年數級距稅率均調降4%,依序為持有0~1年課徵12%(原為16%)、1~2年課徵8%(原為12%)、2~3年課徵4%(原為8%)。相對的買方負擔的印花稅沒有調整,與原本規定相同。
這是新加坡自2009年政府開始進行抑制房價政策後,首度放寬相關規定,目的還是希望可以激勵經濟發展。回顧2009年~2013年新加坡房價漲幅約6成,政府包括上述印花稅,另增加如貸款限制等措施,直到2013年初房價才有降溫情況出現。
資料來源: 中國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