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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馬來西亞前總理馬哈迪請辭後,在國會選出新總理前仍為代理總理;馬哈迪建議國會在3月2日召開特別會議,推選馬來西亞新任首相
  • 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議長表示,這項建議不符合議會常規第11之3條,推選新首相必須由國家元首決定,代理總理馬哈迪沒有權限召開特別會議
  • 馬哈迪交棒總理職位給安華是2018年大選時承諾,2020年約定到期前似乎想要違背承諾,並對外聲稱安華需要在國會證明自己可以取得多數支持

馬來西亞前總理馬哈迪(Mahathir Mohamad)於2月24日請辭,在國會選出新總理前仍為代理總理。馬哈迪於2月27日建議國會在3月2日召開特別會議,推選馬來西亞新任首相。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議長穆罕默德阿瑞夫(Mohamad Ariff bin Md Yusof)於2月28日表示不符合議會常規,首相選舉必須由國家元首指示。

根據下議院議長表示,馬哈迪的建議不符合議會常規第11之3條,推選新首相必須由國家元首決定,代理總理馬哈迪沒有權限召開特別會議。而馬來西亞國家元首蘇丹阿布都拉(Abdullah Ri'ayatuddin)於2月26日約見所有國會議員,原定於2月27日要對外發表聲明決定新政權歸屬或是國會重選,但在馬哈迪向國會提出建議之前沒有消息傳出。

馬來西亞前執政聯盟「希望聯盟」在2018年5月大選時,94歲的馬哈迪與過去政敵安華聯手讓希望聯盟獲得勝選,馬哈迪承諾只會在位2年時間,之後會交棒給安華。2020年約定的承諾到期前,馬哈迪似乎想要違背承諾。根據馬來西亞行動黨賓州第二副首長拉瑪沙米表示,馬哈迪自從擔任總理後就沒有打算兌現承諾,安華與希望聯盟領袖都已心裡有數,只希望馬哈迪可以有所改變。在總理交棒的議題上馬哈迪發表矛盾聲明試圖推遲交棒日,並且對外聲稱安華需要在國會證明自己可以取得多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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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