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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人行宣布自2020年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約,浮動利率參考基準一律改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
  • 自2020年3月1日起,中國的金融機構應與客戶協商,轉換現存的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並且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全數完成轉換作業
  • 2019年12月LPR利率,1年期為4.15%,而現階段中國銀行業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為4.35%,因此形同變相降息

中國人民銀行12月28日宣布,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約,新的浮動利率參考基準一律改為『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

自2020年3月1日起,中國的金融機構應與客戶協商,轉換現存的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可以協商採用LPR,或是轉為固定利率,貸款人只會有1次選擇權利,並且要在2020年8月31日前全數完成轉換作業。

2019年12月20日公布的2019年12月LPR利率,1年期為4.15%、5年期以上為4.8%;而現階段中國銀行業1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為4.35%,因此形同變相降息。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全文如下: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

2019-12-28 09:00:00

為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進一步推動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運用,現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的定價基準轉換為LPR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稱存量浮動利率貸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機構已發放的和已簽訂合同但未發放的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不包括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

二、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定價基準只能轉換一次,轉換之後不能再次轉換。已處於最後一個重定價週期的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可不轉換。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原則上應於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三、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為LPR,除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外,加點數值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加點數值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準與2019年12月發佈的相應期限LPR的差值。從轉換時點至此後的第一個重定價日(不含),執行的利率水準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準,即2019年12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之和。之後,自第一個重定價日起,在每個利率重定價日,利率水準由最近一個月相應期限LPR與該加點數值重新計算確定。

四、金融機構與客戶協商定價基準轉換條款時,可重新約定重定價週期和重定價日,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重新約定的重定價週期最短為一年。

五、如存量浮動利率貸款轉換為固定利率,轉換後的利率水準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其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後利率水準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準。

六、金融機構應利用官方網站和網點公告、電話、短信、郵件和手機銀行等管道通知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協商約定定價基準轉換具體事項,依法合規保障借款人合同權利和消費者權益。

七、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搆應加強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指導,確保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按照統一部署,妥善做好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工作。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原文

LPR是什麼?

資料來源: 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