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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大新制分別為:1. 壽險業責任準備金利率調降;2. 70歲以上保戶購買投資型保單與含有解約金、生存金保單都需錄音或錄影
  • 3. 住宅火險保費不變下保額增加18%;4. 保戶以貸款或保單借款購買保單,資金不得為投保前3個月辦理的貸款
  • 5. 保戶申請醫療保險的保險金壽險公司可以徵詢其他醫生專業意見;6. 壽險保單復效期滿前3個月壽險公司須通知保戶;7. 傷害保險新增「鼻未缺損、但鼻機能永久顯著障礙」

自2020年1月1日起,台灣保險市場將會有7項重大新制上路,影響到的險種包括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保戶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貸款也有新變革。

壽險業責任準備金利率調降

包括台幣與外幣計價的保險商品,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變化,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分別調降1~2碼,預估保費將會因此調升2%~3%。

70歲以上保戶購買投資型保單與含有解約金、生存金保單都需錄音或錄影

金管會保險局要求保險業者對70歲以上長者銷售投資型保單、含有解約金或生存金的保單,都需要進行錄音或錄影,而且紀錄要留存到保單契約結束後5年

住宅火險保費不變下保額增加18%

住宅火險不論新保單或舊保單,在保費不變的前提下,保額提升18%,也另外增加颱風洪水理賠

保戶以貸款或保單借款購買保單,資金不得為投保前3個月辦理的貸款

保戶若是用銀行貸款或是保單借款資金繳交保費,不可以是投保前3個月向同一家銀行或是保險公司辦理的貸款或是保單借款;要保人若投保投資型保單,若投資屬性評估不屬於積極型,保險公司不可以承保

保戶申請醫療保險的保險金壽險公司可以徵詢其他醫生專業意見

新投保或是續保的醫療保險,當保戶申請醫療理賠時壽險公司可以徵詢其他醫生醫學專業意見,所衍生出的費用由保險公司負擔

壽險保單復效期滿前3個月壽險公司須通知保戶

保戶若將壽險保單辦理停效,在復效期限期滿前3個月,壽險公司必須通知保戶,維護保戶權益

傷害保險新增「鼻未缺損、但鼻機能永久顯著障礙」

傷害保險的失能給付,新增「鼻未缺損、但鼻機能永久顯著障礙」,該項目屬於第11級失能,可以領取部分保險金

資料來源: 經濟日報